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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了一帖 遭网监追踪 续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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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1 20:5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月6日我发了一篇帖子“驾驶考试我被潜规则”,得到了广大朋友的同情,这使我心里好受许多。但今天在我的QQ邮箱内收到貌似某单位的警察发的一个邮件,意思是我诽谤,如果继续发布这些内容的话,会让网监追踪查到我,继而对我指控!妈呀!挺吓人的,我就发了一篇真实的帖子嘛,而且对文件上写的内容只是表达了不同看法嘛,难道这也是违法了。还是这个文件上的东西本身就见不得光?做警察真威风,下辈子我也做,不过我不会做这样欺压百姓的警察,那样的话还不如做一条狗。不说了,我还得好好准备下周的路考,但愿能给大家带来好消息.....






1 “确保驾驶员素质” 成都交通压力 四川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多,有客观原因:(1)中国人口多 (2)道路为混合交通(人车没有完全分离) (3)中国人大多安全意识差
文件上提出“确保驾驶员素质”。咋个确保呢,就在驾校通过两个月的学习,这个人的素质就高了呀,难道就能保证他以后不酒后驾驶了吗!他就不闯红灯了呀,等等这些我看未必,我看这只是一厢情愿罢了。另外从第一段话看出好像把交通事故完全归结于驾校了,我就想问问公安厅难道驾驶证是驾校发的吗?公安厅为什么不拿出驾驶新手出现交通事故以及死亡事故的数据呢?




2 “严格控制异地申请驾驶人员比率,防止违规申领” 歧视外地人 厅文件违法
我很纳闷这一段话“严格控制异地申请驾驶人员比率,防止违规申领”,难道外地人在四川学车考证,有啥违规的办法呀,或者说以前就有买卖驾驶证的嫌疑,诚然成都可以买卖驾驶证,本地人可以买,为啥外地人就不能买呢?话有说回来,本地人可以学车,为啥外地人就不能学车呢,我就是外地人,难道我学车还要把我赶回山东学?
该规定已经涉嫌违法违规:《行政许可法》 《道路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公安部111号部令》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
3 “从严控制窗口直接报考数量,防止违规发证” 111号部令
看来车管所内部的名堂的确很多,直接报考与违规发证有啥关系呢?难道公安厅的确和驾校之间有啥?非要考驾驶证的人从驾校过路。广州和深圳的车管所都因此输了官司,四川公安厅到安逸,现在还出台这个规定,看来省公安厅是知法犯法。




4 “出一进一”的培训,考试原则 确保学员的学习权益和培训时间
我学车与驾校签订的不平等合同原因就在这里了,出一进一与培训时间有关系吗?相反我为了在合同规定的两个月时间学完,在单位经常请假,耽误工作。这个办法不知道是哪个脑壳有包的人想出来的。害的老子学车比赛跑都恼火。领导讲了话,你想做点事吗,也要多想一下嘛,实在想不出来吗,就仿照北京的做法每个车每年就50个人嘛。同样就保证了学员的学车时间噻。
5 “从严控制考试合格率,防止把关不严” 考试按比率合格
最不要脸的就是这条了,居然明确提出了各科的考试合格率在多少以下,难道考试没有考试标准?现在考官不需要什么考试要求了,按照比率搞就行了。驾校每次按照比率拿多少学员合格的与不合格的让考官打成绩就行了,还需要淘神费力的考什么呢。我算了一笔账,100人考试,按照最高合格率,会有50余人给补考费,车管所赚了这100人中50余人的二次考试费,太会赚钱了,太黑心了。

综上所述:这些人是想做一点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好对上面有一个交代,但没有好好的做市场调研。典型的官僚作风与行政干预。请广大朋友以及律师给我出出主意,我打算起诉成都市车管所,的确我被考试潜规则了。现在我都怕下次路考了,不知道又要给我安一个什么不合格的“罪名”。如果不合格,又要交补考费了。成都学车考证的坟墓,悲哀!悲哀!待续 (附狗屁不通的公安厅文
︺这 个 世 界 太 混 乱 、 ︺很 多 人 太 混 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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