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泽特 发表于 2010-11-21 02:50:08

《明天我会在哪个故事里醒来》作者:于筱筑

我多么愿意我爱的人是一张白纸,我多么愿意我爱的人像个孩子。
我却不知道,
我只是一个破了产的小丑。


明天我会在哪个故事里醒来


2002年7月。你走到我面前说,我喜欢你,你就会喜欢我的。你试试?那天,我开始写我们的第一个故事,让爱情白发苍苍去吧。可是近情情怯,我把故事压在抽屉的最底层,我打算一辈子压着,不让它见天日。

时间一晃就到了2006年。丙戌年。属狗。距离我第一次见到你,有整整六年了。我们刚认识的时候,在小花圃里种了一夜的花。4月,你不知道从哪里找来那些茉莉,芍药,栀子,还有南方特有的黑格木,凤凰花,现在不知道还有没有开。
那个时候,我刚去海南,刚遇见你。我在故事里写我晚上做梦都笑出声来。第一次看你在球场上踢球,你穿白短裤。海南的天那么蓝。2005年,你来广州跟我一起生活,你依旧穿白色短裤,抱着我的时候,你说,明年就要穿红内裤了,真不习惯。
2006年,你不再在我身边。你的不习惯变成我的不习惯。就像你说,电影里有一块玻璃出现的话,就一定会有一个人从里面摔出来;警察要破案的话,一定是要在他撤职之后;你说你会回来看我的话,你就一定不会回来。
我知道你再也不会回来。


我一直在想,如果我写的这些故事,没有你看到,就如我的青春华年,你不曾到现场,那会是我生命里更大的遗憾。

你每月都陪我去国兴大道的小邮报亭买我最喜欢的《女报·时尚》。第一次看到有自己写的故事,我捧着杂志不肯放下。那天有好大的雨,你在海大校门的欧式直柱下对我大声喊,于小柱,你是我的偶像。我们的头发湿漉漉的,我在众目睽睽之下拥抱你。
现在,广州有风,窗外天很蓝,我看着一张张照片上海口蓝得无法形容的天空。那是那时我们在一起的天空,这是我想你时候的天空。
其实,每个故事的男主角都是你,每个他的身上都有你的影子。或者有一点点文艺化的修饰,但是它们是那么真实。我低着头说故事,因为你说过,我哭的样子很丑。
你说过,不要再想念,不要再放我在心上。我并没有很想念,我也没有再把你放在心上,我只是把你刻到了杂志上。这样,即使有一天,我们再不相见,你还是会在这里看到我们的样子。


2004年5月,我们站在幸福的尾巴上。我在《女报·时尚》写下《他的头发开蔷薇》,直到现在,这仍然是我最喜欢的故事。

那个冬天离开海口,在飞机上看到有消息说萧淑慎为情自杀的那一刻,我那么想念,想念得恨不得飞机即刻失事掉下去永沉海底。
2004年我大学毕业了。实习回来看见你和她在一起,我无法控制我的震惊和愤怒,在常去的虾饺店,我问你为什么。你很淡很淡地说,我喜欢她呀。我狠狠地说,你会后悔的。不会。你轻易地用两个字就击倒了我。
你说,她第一次见你就吻了你,她让你明白什么是爱情。我不想明白什么是爱情,我只想让自己知道,有些东西是永远无法替代与分享的,就像你,以及我们凌晨三点在便利店里买的那两把天蓝和粉红的牙刷。


2004年6月,我在《女报·时尚》写下《木兰围场不见的小熊》,我用它来纪念我们似是而非的爱情。故事的男主角,我叫他许之至。

许之至,一度是我最喜欢用的名字。可是我最终用了林耀辉来代替你,这是因为,爱情依然永远是我的信仰。那个很多人喜欢的许,把自己的手套挂在树梢,为了爱人转身去找救援队。那样完美的爱情,你配不上。
我们曾坐四个小时的长途巴士去三亚。凌晨1点,我们找到下榻的小旅馆。你裹着一身泡泡露出半个身子说,我忘记带短裤了。我下楼到这陌生的城市,去到半夜的小摊买一条男式内裤。小贩用见怪不怪的眼光看我。我的脸滚滚发烫,可是我想,这有什么大不了呢,为喜欢的人做一件小事应该是甜蜜的。
我觉得我真勇敢。我是你的小飞侠,我是你的孙悟空。
那天晚上,我在三亚的小旅馆里,就着雪白的月光写了《木兰围场不见的小熊》。那是你第一次看我的文章,你说结尾没有看懂。我也最终没有问,你偶尔还会不会想起那首小熊的歌,啦啦啦,小熊要回自己的家,啦啦啦,谁家的宝贝听话啦。


2004年7月,经常半夜接到你的电话。有天电话没响,我却惊醒过来,一个人寂寞地写《把谁丢失在第四个夏天》。我仍然把它寄给我的《女报·时尚》。

很感谢你带我去看生命里的第一场演唱会。王菲在台上轻轻唱:有时候,有时候,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我的手被你紧紧握在手心,你用双手环住我,我觉得踏实和安全。
可是我要过了很久才知道,当遭遇那场塌台事件,我才明白,真的,很多很多年之后,当你在青葱的过往时光里想起那个人,你还是会泪流满面,你还是会为他做任何事。
听到你说你穷困潦倒的那一天,我刚领到第一个月的试用期工资,1200块。我顶着正午的太阳去银行排很久的队给你寄钱。你再没提起过这件事,你总在最需要的时候想起我。你总在深夜的电话里跟我诉说你的难过,工作不顺,她越来越不在意你。
我只是倾听。我承认,我是无用的。到我离开你一年之后,我还是没有办法完全对你免疫,我似乎找不到一个比你更好的人。


2004年9月,《女报·时尚》,《请给木马一双翅膀》,你仍不给我翅膀,木马跌落在铁轨上。幸福跌落,我不再给你空间任你造句。

我回海口找你,夜机。凌晨两点在机场,你从我身后跳出来亲吻我的脸颊。你把太阳帽反扣在脖子上说,我们要好好地过。
林,我们要好好地过。这是我在你的小房间里看到你枕边那些被你弄得皱巴巴的杂志后说的。最上面那本有绿色的封面,请给木马一双翅膀。你眨着眼睛问我,那个送牛奶的男人是谁啊。可是你没有发现,你学的空乘专业,却拍小广告。你用的相机是Cybershot。你送给过我一枚戒指,我戴在无名指上已经5年。那是你送我的18岁生日礼物。你笑着说,是成人礼。这成人礼太大了,我拿去换了款式,后来你追问我,谁送给你的呀。
我学你眨眼睛,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你嗷嗷嗷地叫,笑得在床上打滚。
8个小时后,我们踏上回广州的飞机。住了两个月,你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你乱花钱,你对我发脾气,你说我做的凉拌金针菇不好吃。
到最后,你说你想念她。
你去洗澡的时候,我看到你的聊天纪录上她说,快回来吧,亲爱的。我一点点积攒了好久经营了好久啊。我多么愿意我爱的人是一张白纸,我多么愿意我爱的人像个孩子。
我却不知道,我只是一个破了产的小丑。

维泽特 发表于 2010-11-21 02:50:15

现在,2006年5月,我写下这个故事。我不知道明天我会在哪个故事里醒来,但是我知道我肯定不会再醒在你的臂弯。

你不爱我。我把这句话对自己说一千遍。所以我决定要忘记你了。虽然忘记不了,虽然经历这么多事这么多年我还爱你,虽然我有足够多的遗憾和羞耻。就像你走的时候留给我的钥匙扣,剃须刀,照片,牙刷,你遗落在枕头上的头发,你乱丢的袜子,你的内裤,我全部丢掉了。不过,我不后悔。我把你全部丢掉了。你的眼睛。你的鼻子。你的头发。你曾经穿过的白T恤,你和我一起养过的花草,那些我一生最快乐最痛苦最值得纪念的日子。
现在我最后一次看你的QQ,我也要把它删掉了。你的签名档里的那句话还是2001年2月你第一次买给我的这本叫《女报·时尚》的杂志上,我们觉得最经典的那篇《永远永远爱你》:我想念你,还有人比我更想念你吗?我可以自由地飞,可是,永远也别让我飞出你的故事。永远。
我一直想想出一句很经典的话来超越它。现在,我不想再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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