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一出,老公变房东
最近最高法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用法律的形式干涉了婚后房产的归属。规定原文如下: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这样从经济角度讲是维护了购房方的风险避让和财产保值问题,但从情感角度看似乎让婚姻爱情变了味,变的只有“钱与利”没有“爱和情”。
此消息一出,引起了广大女性同胞的强烈不满,“要是这样的法律真的出台了,那老公岂不是成了自己的房东?”自己辛辛苦苦上班,做饭,洗衣服,带孩子,照顾老人,万一哪天婚姻真的出问题了,自己一夜之间便沦为租客,只有卷起铺盖走人,一切都变成了浮云…
网友冰冰在微博说道“新婚姻法商定讨论稿要确定出台后,大批全职太太就等着在家里哭吧”,很多女性网友鼓励女人应该更独立,也有网友打趣地说“这样挺好,离婚更方便”,一时之间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话题,广东新闻频道超级采访车栏目也在微博发起投票:新婚姻法一出,老公变房东?【你同意婚前财产公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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