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爸不是李刚
先说说整个事件原委吧!根据规定,在这个学校学习的最后一年要到医院实习,一般是学校安排实习点,也可自行联系实习点,所有学生实习前必须交完所有费用才能去实习,而对于自己联系医院的学生同样收取三千五的学费,一千的住宿费,三百三的书本费,可是实习后一本书也没有发,自己联系医院的同学,学校一切都不负责,在此之前,咨询过学校一名张姓领导,说的对于自己联系医院的同学要退一部分费用的,而且实习时也再次咨询过,答复也一样。实习完后找到学校退费,学校态度强硬,声称决不退,居然还说学校有实习点,是学生自己要去联系的,又没逼迫学生,当初因为学校能力有限,无法安排完所有学生实习,自行提出学生如果有条件可以自己联系医院实习。我们为着自己联系医院且都是按照学校给的合法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为学校减轻了负担。到后来尽是学生的不对。现如今学校态度让人恶心。经查询,学校上几届对于自行联系实习医院的学生均退还一部分费用,学校也承认确有退费事实,就所知去年自行联系实习点学生每人退还八百元住宿费和两百元书本费。为何学校今年不退?
虽然知道大学中这类事不算少,而经过我们对四川省教育厅的咨询,其领导也说不出一个什么来,只是提了一句“鼓励我们去找学校退费,会考虑以后在这方面形成文件规定。”
然而这不是我们公愤的原因,且看在向学校领导咨询后,其答复,这是在新浪博客上,学校一书记曾给出的答复:
四川政委2010-07-22 17:04:50 [举报]
学校有明文规定,学生第三年进入实习医院,是要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考虑到学校和医院相互之间的关系来安排学生的,如果医院需要的实习生数量多于学校当年进入实习医院的学生人数,学校则原则上不同意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当然如果实习生自己找到的实习医院是属于学校计划之内的,而且实习生又通过关系已经把该医院愿意接受该学生的证明材料交与学校实习办公室,这种情况学校应该同意,并且其实习费一般是由学校统一划拨到该医院。如果该学生联系的是非学校所属的实习医院,在特殊情况下(我指的是特殊情况下)学校有可能同意该生去自己联系的实习医院实习,但实习费用则由该学生自行垫付,实习医院收该生的每月实习费用,有实习医院自定,学校无权干预此事。该生垫付的八个月实习费也许高于学校支付的所属实习医院费用的平均数,也许低于平均数都存在的。这种情况,学校是要在整个实习工作结束之后,算出了平均数后,按平均数退还给该学生,而不是该生实习的医院收多少退多少,如果该生所实习的医院没有收实习费,学校也应该如数退还其学校支付的平均实习费。当然,另一种情况是不能退实习费的,就是没有经学校允许,擅自联系的实习医院,该实习医院又没有出具任何相关证明,且学校又没有认可的。
可是,实习已经结束近大半年时间,学校丝毫没有关于退费的消息,似乎是没有发生一样。大学生究竟有几个钱?现在中国家庭又有多少是富裕的,区区几百元甚至上千元是可以随意丢弃的?学校以为学生老爸都是李刚吗?都是比尔盖茨吗?且不说实习期间自己联系实习医院的同学没有在学校住宿,那一千元的住宿费,学校照收不误,并说是国家规定的。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学校不要将学生作为傻子,作为人肉宰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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