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戏致伤亡事故频发 受伤演员如何主张权利?
10月22日,演员俞灏明和Selina在上海拍摄电视剧《我和春天有个约会》一场爆破戏时不幸被烧伤,随即被送往当地医院紧急救治。报道称,Selina的背部和四肢受伤严重,属三度灼伤。近年来,演员在拍摄过程中受到伤害的状况屡屡发生。危险戏致演员伤亡事故频发
2007年,电影《一个人的奥林匹克》因为时间误差造成爆点提前爆炸,演员郭家铭从脖子到脸都被炸伤。
2008年,电影《赤壁》因为补拍火烧连营的戏而遭遇火灾,当场烧死一人烧伤七人。
2008年,电视剧《我的团长我的团》在云南拍摄时发生意外事故,中方烟火组组长郭岩在演示爆破炸点时,炸药意外爆炸,郭岩因弹片穿胸不治身亡,两名助手身受重伤。
2009年,《高粱红了》剧组拍摄火海中奔跑的戏,本该在演员王挺跑远之后才出现爆炸,却在他跨越炸点的瞬间误爆,致使王挺双臂深二度烧伤,面部二度烧伤,另一演员朱亚文双手也被火灼伤。
2009年,电影《锦衣卫》拍摄过程中,本应在演员吴尊射箭出去五六秒后炮才爆炸,但是吴尊射箭不到两秒炮提前爆炸,险些造成吴尊双目失明。
拍摄大型危险场面很少报备
事故频发暴露出影视剧拍摄行业安全管理方面的严重问题:剧组大多是临时组建,灯光师、烟火师、特技人员、武术替身和大批群众演员都是临时工,负责安全的人手非常紧缺,鲜有健全成熟的演员安全保障体系,安全措施严重不足等等。
以被业内人士称为拍摄中安全等级最高的爆破戏为例,烟火师资质不合格成为事故频发的重要因素,另外还有剧组为赶进度减少演员的保护措施,为压缩开支削弱对演员的保护程度等因素。
如果一部影视剧拍摄涉及危险场面,比如烟火、爆炸等戏份,在剧组到某地开拍之前应当向当地的公安局和安监局进行报备,安监局和公安局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片场检查相关设备、危险品储存条件以及专业技师的资格证。但事实上,很少有剧组在拍摄大型危险场面前向任何部门报备,相关部门对影视拍摄的监管形同虚设。
双方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一个剧组中有各种各样的角色,演员、导演、灯光、制片等,制片方是影视作品的生产者和管理者,是一部片子的主宰,决定拍摄影片的一切事务,包括投资拍摄什么样的剧本,聘请导演、摄影师、演员,审核拍摄经费等。演员为制片方提供劳动,制片方支付报酬。
那么演员和制片方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呢?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加入某一用人单位,承担某一工作和任务,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和其它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劳务关系则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达成协议。
根据以上特征可以看出,演员和制片方之间所形成的关系应属劳务关系,受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民事法律法规调整。《最髙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5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以上规定,制片方应当对拍摄过程中造成的演员伤亡事故承担责任。
受伤演员如何主张权利
演员受到人身伤害应当如何主张权利呢?《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6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7条规定:“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为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在拍摄过程中受伤的演员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或者合同法,选择主张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
法官提示
如果主张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由于演员的工作性质比较特殊,误工收入的计算也比较特殊,如果遇到面部受伤毁容,几年甚至终生无法演戏,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计算出一个合理的赔偿金额。
演员拍戏不可能与危险绝缘,但是健全的保障制度和充分的保护措施却可以将风险降至最低。拍戏之前,演员应当考察剧组的安保措施和团队的专业程度,尽量拒绝那些管理混乱、安全机制不健全的剧组。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当在条文中作出详细约定,对诸如爆炸戏、动作戏等危险戏份的危险程度、对身体可能造成的伤害及伤害的程度、谁来购买保险、保险的险种等等作出明确详细的约定。
责编: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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