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泽特 发表于 2010-11-21 07:31:34

实名致信台州市委陈铁雄书记:我陈珍芬是非法占地受害者!

尊敬的浙江省台州市委陈铁雄书记您好:

我是浙江温岭籍信访人陈珍芬,现在通过互联网向您发表本公开信,希望能引起您的重视!
我父亲陈宗松( 73 岁,有病在身,生活不能自理)和我叔陈宗祥( 70 岁), 8 月 9 号到温岭市政府找领导谈话,想要回属于自己的承包地,信访局长赵小燕把二位老人从市政府骗到信访局,说给解决,结果去了是叫底下的接访人员给了张空白表格纸给两位老人打发回家。

8 月 16 号至 25 号;两位老人怀着对上一级的信任连双休日也去台州市政府,想要回属于自己的承包地。 20 号他们说老爷子 70 多岁了,活不了几年的人还上什么访,土地征用了你们想要回门都没有。说话那个气人啊,可把老爷子气的!

8 月 23 号早上 9 点,城东街道主任助理兼(副主任)阮菊初把两位老人拉上车后,**材料撕个稀巴烂,还把他们俩从车里拉扯出来,仍在椒江码头。阮菊初下午四点带来十来个人,城东派出所出警车,要派出所的人带陈珍芬上车。本人要他们出示逮捕证,传唤证,有这两样,不用你们来带,我自己去。。。后我没被带走。

8 月 25 号下午 5 点多,镇里派六个工作人员从台州市接回两位老人。到温岭六点半,直接关押在(温岭市司法局城东司法所)里。两位老人又饥又饿要了好多次水喝,没给一滴水喝,(不给吃不给喝)当成犯人做笔录。然而工作人员自问自答的做笔录。到晚上八点多才放人。

9 月 2 号中午,两位老人的衣服裤子被镇里 4 个干部强行扒下,不给穿,又把两老人拉去扔码头。下午两位老人回到市政府想讨个说法,还没到市政府门口,就被守在花坛边的五个镇干部堵住去路,强行押回到家里。

**材料被镇干部撕个稀巴烂,不给带!衣服裤子被镇干部强行扒下,又不给穿!去市政府被镇干部堵住去路,门口也不给进。这些做法是镇里工作人员该做的吗?
http://img155.poco.cn/mypoco/myphoto/20100904/18/5474146420100904182607060_640.jpg


两位老人说了,只要留有一口气,哪怕是明天要死,今天只要能爬也要爬到市政府要回属于自己的承包地

现通过互联网发表本信,希望网监同志看到本信和本文及时向领导反映,同时恳请陈铁雄重视我们的问题!我们不是刁民!!(陈珍芬 --2010 年 8 月 29 日)

以下是关于我陈珍芬反驳 城东街道洋河村陈珍芬信访事项相关情况通报的事实:
通报会充满谎言,实际情况是 洋河村农民不肯卖地至今未领取征地款,具体名单:陈珍芬,陈宗祥,金财初,陈冬清,陈冬富,陈友灵等 ···· 虎头山村农民名单:陈小云等 ····· 两村村民不肯卖地至今未领取征地款的农民有十多户, 处于无奈只好领取每亩 5 万元左右征地款的农民名单有四十多户。
2010 年 7 月 19 日,温岭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发布通知称,将在市信访局召开城东街道洋河村陈珍芬信访事项相关情况通报会,而信访人(当事人)陈珍芬却并不知情,随后网友 “ 小试牛刀 ” 将【传达参加《城东街道洋河村陈珍芬信访事项相关情况通报会》的基本情况】发布之温岭虎山论坛,随后引起网民的热议。

我陈珍芬称温岭市信访局搞所谓的通报会根本没有通知自己,随后撰文反驳【传达参加《城东街道洋河村陈珍芬信访事项相关情况通报会》的基本情况】,陈珍芬年迈的父亲亦不断到温岭、台州市政府门前**。日前,陈女士表示有人民警察欲请其去警局坐坐 ....

陈珍芬撰写反驳【传达参加《城东街道洋河村陈珍芬信访事项相关情况通报会》的基本情况】的全文如下:

为什么当事人没通知到场?

陈珍芬家土地基本情况:

陈珍芬家建有二间四层楼房,现有家庭成员:父亲陈宗松,女儿张殷嘉。在二轮土地承包中,陈宗松户分到洋河村承包地 1.853 亩,座落位置为: ① 白牛坟与山凰村接壤 0.59 亩,后用于市客运中心建设。 ② 白牛坟河岸 0.182 亩,现仍由陈宗松户承包使用。 ③ 山石王(村民又称为山前王或山后王) 1.081 亩,后用于村留地开发建设。

1994 年陈珍芬家建有二间三层半楼房,父母及四姐妹共 6 个成员,在二轮土地承包中陈珍芬家分到承包地 1.853 亩,最后的 0.182 亩也早在几年前被破坏了一切农业设施,好好良田无法耕种。 1992 年陈宗祥建有楼房。家庭成员 11 人。二轮土地承包中共分到 2.95 亩。

陈珍芬家土地被回收情况:

为壮大村集体经济,按照国家征收土地面积的 7% 安排作为村留地开发建设指标的规定,城东街道洋河村于 2005 年 8 月 11 日晚,召开村两委会议,研究确定了 “ 收回叶菊明家前门横路至山凰村交界的村民承包土地作为 5 亩村留地开发使用 ” 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2005 年 8 月 18 日晚,该村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参加人数为 50 人,其中村民代表 30 人(村民代表总数为 33 人),会议一致同意 “ 收回叶菊明家前门横路至山凰村交界的村民承包土地作为 5 亩村留地开发使用 ” 的方案(陈宗松以党员身份参加会议)。 2005 年 8 月 19 日晚,该村召开村两委会议,研究确定了参照当时国家征收土地农户所得补偿标准作为收回该地块村民承包地的补偿标准,补偿标准 5.9 万 / 亩,承包户得 70% (具体比例是按照村规实行,各村没有统一标准),另加地面附着物及其他每亩 2000 元。

2006 年 10 月 20 日,该村以公开招标出租的方式,对 5 亩村留地的开发建设予以举牌竞标,温岭市耐力克鞋材有限公司负责人陈定鹏以每亩每年 6.3 万元价格中标。

温岭市国土资源局信访回复【 2009 】 283 号称,洋河村批准面积 299 , 40187 亩,按 7% 计算,仅我们两家在内的五亩被立为村留地,这不够指数目标, ( 不能自圆 )

2005 年 8 月 18 日晚,召开村党代会,村民代表会议,这属正常村活动,签字只是领取会议补贴费。

所谓地面附着物及其他补偿费 2000 元,我们至今没得到过,并且村委会把我们的地上的农作物一烧而光。

2006 年举牌竞标根本没有温岭市耐力克鞋材有限公司这个项目,只是以陈定鹏个人的名义在陈珍芬强烈阻止下拍卖师急急忙忙的拍卖锤下中标。

原文中 “ 陈弸所 ‘ 承租 ’ 的土地并没有急于修建房屋,而是搁置近 3 年 ” 的原因:

2006 年 10 月 20 日,该村以公开招标出租的方式,对 5 亩村留地的开发建设予以举牌竞标,温岭市耐力克鞋材有限公司负责人陈定鹏以每亩每年 6.3 万元价格中标。在建设审批过程中,由于中介机构测绘定位存在偏差,导致农转用坐标与规划选址坐标不一致, 5 亩村留地搁置开发建设。 2008 年

维泽特 发表于 2010-11-21 07:31:41

7 月 18 日,经市政府召开协调会议协调, 2008 年底,国土、建设规划部门审批同意该地块用于村留地临时开发建设。目前,承租企业已投入使用。

2006 年 10 月 20 日至 2009 年,陈定鹏没付一分钱给村里, 2009 年上半年此地块打出横幅(村留地出租,)过几个月横幅又换成(村留地转让),这就是耐力克鞋业有限公司第一庄生意?还是由于中介机构测绘定位存在偏差,导致农转用坐标与规划选址坐标不一致而是搁置近 3 年(岂非笑话)

2008 年 7 月 18 日,经市政府召开协调会议协调, 2008 年底,国土、建设规划部门审批同意该地块用于村留地临时开发建设。目前,承租企业已投入使用。到此为至陈珍芬家的承包地还都称为是(村留地)。建设用地批准书里,土地所有权性质为(国有)而所谓五亩村留地,(而实际建地面积近 15 亩。)请注意(村留地是集体所有,批准书里为什么瞬间就成国有)了呢?这不是一个大骗局吗?

温岭市客运中心用地情况:

温岭市客运中心属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2006 年 8 月 31 日,该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将涉及本村土地征收给国家用于市客运中心项目建设,应到代表 33 人,实到代表 26 人,同意的代表 23 人。

2006 年 12 月 10 日,经浙土字 A-0131 号批准同意征收 9.6057 公顷 , 其中农转用 9.2524 公顷,涉及到洋河村 1.1742 公顷、山凰村 2.0218 公顷、虎头山村 6.2869 公顷,该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置换用地。温岭市人民政府于 2006 年 12 月 10 日发布( 2006 ) 92 号土地征收方案公告、温岭市国土资源局于 2006 年 12 月 11 日 ? ⒉ 剂耍 ?2006 ) 92 号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土地征用款共计 838.8908 万元已足额支付到各村。 2007 年 5 月 10 日经浙土字 G-0131 批准办理具体项目供地。目前尚处建设阶段。

温岭市客运中心用地情况:

省国土厅档案卷里查到所谓同意表格里实属白纸签名, 23 人的名字也是领取会议补贴费。

温岭市客运中心属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A-0131 号批准同意征收 9.6057 公顷。近 150 亩土地。省国土厅档案卷里,省政府土地部门,省人们政府审批意见书里。根本连个公章也没有。浙江省温岭市航空卫星图里清晰可见,该地块是属基本农田。而涉及基本农田必须报国务院批,,要先开垦耕地后再批项目。

陈珍芬家用地补偿情况:

在多次上门做陈珍芬思想工作无效的情况下,洋河村按照有关标准并结合该村实际,将应支付给陈珍芬家征地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等计 84123 元,前后分两次存入到该户帐户(浙江省农村合作银行)帐号为 1110050291109001714197 ,但陈家至今未领取。据了解,主要原因:一是认为征地补偿费过低,二是要求村里给予安排屋基 3 间。

2007 年 6 月 5 日,陈珍芬及其父母办理了失土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洋河村给予补助每人 2000 元,共计 6000 元; 2009 年 12 月,洋河村发放集体经济分红(主要来源为村留地租金收入),陈珍芬领取了包括其父亲、其女儿在内的每人 600 元,共计 1800 元(其母于 2008 年亡故,女儿 2008 年出生)。

所谓多次上门做陈珍芬思想工作

声称要我们接受 4.3 万元一亩的征地补偿,村委会还声称我们承包的土地已经被村委会收回改变了性质,现在属于村留地,并声称土地是国家的村集体需要可以随时收回,最后还威胁我们声称如果不接受就会吃亏,并被暗示如果不服将会遭到报复。 ” 这是做思想工作吗?

陈珍芬,陈宗祥两户共有 4.75 亩承包地,按照他们征收后拿去造房子,可造 50 来间。我们两户共要求安排 4 间屋基过份吗?

温岭市横峰镇西洋村,安每 1.2 亩安排一间地基。一个村安排了 250 间,我们两户共要求安排 4 间屋基是有根据的,同样是温岭市,两个镇为什么就两个政策?

洋河村 1000 多村民(包括多数不是失地农民)全部都可以享受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并不是针对失地农民,每人 2000 元作为安置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大笑话)!

洋河村二轮承包时期就留有村留地,一直来村里还有别的经济来源收入。至今洋河全部村民第一次领取分红每人 600 元,谁晓得是属什么来源分红?

原文中反映的**情况:

2010 年 3 月 2 日,全国 “ 两会 ” 召开前夕,陈珍芬与我市其它 8 名信访老户一起在北京某旅馆被北京警方发现并控制。我市在接到上级通知后,即派人将 9 名信访老户接返劝回,并按照有关规定对他们进行了法制教育,期间由相关镇(街道)安排工作人员组织他们学习《信访条例》、听取相关诉求情况、协商处置信访诉求等相关事宜。至 3 月 14 日下午结束。

2010 年 3 月 2 号晚上,刚住进旅馆不到两小时,就被温岭所派二三十人员又拖又拉,好像抓罪犯一样,险些把我从楼梯上推下去,颜池傲手被打伤。温岭至北京专机没这么快能到吧? 9 名**老户,没有一个是通缉犯,北京警方根本不会发现并控制我们。

3 月 4 号强行押回温岭,所谓法制教育,就是强行收缴我们手机, 24 小时限制我们自由进出,没有一切学习资料, 6 个保安走廊日夜站岗,相关镇街道几十工作人员严加看守。至 3 月 14 日来了一位信访领导讲话:(第一次**,学习班,第二次拘留,第三次判刑,)有这样的法制教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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