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泽特 发表于 2010-11-21 09:39:42

奔吧奔吧不是罪【转载】

近日,因为四川平乐古镇有居民拉横幅标榜自己是“私奔胜地”,引来网上一场口水争战,无数网友认为这种“自认私奔”的行为真是伤风败俗,让世人所不容也。
其实哪有那么苦大仇深呢?我承认,“私”这个字,在汉语中算不得褒义,王小波写红拂时,他就用了“红拂夜奔”,试想想,红拂遇上了心仪男子,趁着茫茫夜色,跟他手拉手跑掉……多浪漫的一幕啊!实质还是“悄悄奔”,即“私奔”也。
红拂奔得,卓文君怎么就奔不得了?平乐古镇距离卓文君家乡很近,近到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当日席上一曲《凤求凰》,司马相如边弹边唱的小相思赢了新寡在家的卓小姐芳心,人家两个是一见钟情,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决,看对眼了,两情相悦了,明知两人身份不搭调:一个是寒酸才子,一个是新寡美妇,如果正正经经走完程序来相亲,不知要挨到何时才可以“携手相看泪眼”。如此啰嗦,罢了,私奔!
私奔,对古代女子来说,无疑是“滔天罪行”,要惊吓得“正牌闺秀”两只手捂在胸口翻白眼的,但敢说她们内心没有幻想过在后花园荡秋千也能撞上英俊才子吗?桥段老而经典,私奔魅力无限,即时今日,还有不少德才皆备,事业比男人还成功的“黄金剩女”在网上急吼吼宣言:请老天掉个美男,赐我一场私奔吧!
私奔,幻想或者现实,其实都不是罪。平乐人淳朴憨直,也并没将“私奔”当做了不得的大事,怎么就有人那么不忿了呢?非要跳出来抓私奔的痛脚,俨如封建卫道士,一定要将这些“思想前卫”的大胆逆子痛打两百大板,再用口水淹个半死!
有那么惹人讨厌么?当初丽江打出“艳遇古城”的名片,不知也顶住了几多臭鸡蛋围攻的压力。不得了啊,这也是另一种意义的伤风败俗,不但“遇”,还敢“艳艳地”遇到,汉语带给人的想象力真是无穷的,这两个平凡普通汉字,是否已经让你联想起了魅惑香水、妩媚眼神、心跳如小鹿?
但,艳遇和私奔,不正好说明我们有着“爱的能力”吗?
那些已经丧失了爱之激情的人,即使面对心仪的对象,完美的异性,他们也只会默默龟缩在自己的硬壳中,麻木不仁,不肯抬头多看一眼对方的好,更不肯抬脚向对方方向多前进一步。对他们而言,生活是一滩死水,要的只是随波逐流。这种态度,初看上去似乎是看破红尘,悟了禅机,但滚滚尘世间,怎么又会有那么多人,因为爱情不顺遂而指天画地,怨东恨西呢?他们有没有想过,自己为什么会变成“光杆司令”?自己又是从什么时候起,丧失了对爱情保持新鲜追逐态度?
正因为我们心中还保留着“爱之激情”,所以我们即使看到有憨直居民想将平乐打造成“私奔胜地”,也只微微一笑,绝对不会跳脚大骂人家异想天开神经脱险,更不会险恶地猜测人家纯朴的民风就此被“败坏”。
善待敢为爱私奔的人,更善待你心中蠢蠢欲动想要私奔的种子吧——谁不爱幻想呢,在最好的年龄,喝最好的酒,唱最好的歌,遇到一个最好的人,然后,你们拉着手,一路顶着阳光,花香四径爱意暖暖,和爱人一起私奔。
奔吧奔吧不是罪,这只是对情感的处理方式之一,就像世上有人偏偏喜欢谈恋爱谈个三五七年,或者和姜子牙一样到七老八十才生孩子,但也有人喜欢快捷之美,速度第一呢?我们看一场爱情好不好,要考察的质量,而不是单看数量长短——报纸杂志上也经常登载什么几十年结发夫妻一旦成仇还落井下石的“旧闻”呢,我们实在不能武断地说,艳遇来的爱情,和你私奔的人,就一定会分道扬镳,不是吵闹成仇人,就是相忘于江湖。这般不靠谱的话,相信谁说了谁今天就要挨板砖。
真的,私奔不是原罪,它有它独特的美。
倘若你真的找不到当初那种心动感觉,忘记私奔是怎样的美,没关系,找上一个晴好天气,来平乐古镇走一趟,感受一下这里独特的岁月静好,情爱千秋。相信只要你心存宽容大度,热血未冷,艳遇或私奔,这样“热辣”的字眼,相信也玷污不了你莲花般的心,反而还能体验一把“格外心跳”的别致情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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