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违法强迫学生订购8.1亿元教辅书幕后调查
孩子的书包里,为何教辅书越来越多,越来越重?义务阶段免除了教科书的费用,可是为何征订教辅的费用却越来越高,家长的负担从未减少?
这里面到底存在什么样的**?
早在今年4月4日,《中国青年报》就曾以“书包越来越重,谁是幕后推手”为题报道了安徽强迫学生订购教辅书的现象。记者调查发现,虽然国家三令五申禁止各地教育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征订教辅材料,但是在安徽的一些地市,“被征订”的现象依然存在。
一边是国家七部委的明令禁止强行征订的高压政策,一边却是安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明目张胆的违法、违规。为何这种现象难以杜绝,其幕后又有哪些难以披露的真相?
记者接到了安徽省多年从事教辅销售的几名核心举报人,他们披露的事实令人震惊,教辅书的销售已经成为一条完整的非法利益链,各环节吃得“膘肥体壮”。
据王先生介绍,安徽省新华书店(上市公司)在2009年强行征订教辅书的销售额达到8.1亿。在这里面,安徽省教育厅直属的教育科学研究所获利4050万元(“小金库”收入),安徽教育出版社、安徽少儿出版社、黄山书社、安徽美术出版社等四家出版社获利2.025亿元,安徽省各级新华书店获利2.025亿元,安徽省各地市、县区教育局、乡镇学校获得宣传发行费2.025亿元。
核心举报人王先生还算了一笔账,仅以2009年为例,安徽省义务阶段的学生每人平均“被强迫”购买了86元钱的教辅书。
另一名举报人梁先生表示,在巨大利益驱使下,虽然义务教育阶段免除了教科书的费用,但是家长和学生的负担一点也没有减轻。中纪委监察部等七部委每年密集出台的“禁止统一征订教辅书”的规定则一次次成为一纸空文。
教辅回扣:上市公司强订教辅书的杀手锏
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记者找到了安徽省新华书店公布的资料。该公司于2010年1月18日已经上市,该公司目前有两家全资子公司从事一般图书(包括教辅图书)的销售工作,其中之一—安徽新华图书音像连锁有限公司于2000年3月28日注册成立,是一家专门从事新华书店门市部零售工作的公司,此公司是依靠自动自发的市场销售行为来完成销售工作。
而另一家——安徽新华教育图书发行有限公司(简称“新华教辅公司”)是于2005年7月4日从安徽省新华书店教材公司剥离出来成立的一家专门从事进校统一系统征订教辅的公司。该公司的工作职能和方式主要是依靠安徽省教育厅公布的《安徽省中小学学生作业目录》(以下简称《教辅目录》)及省、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来“迫使”安徽省各中小学校统一征订教辅图书。
从《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和《2009年年度报告》中里可以看出,安徽省新华书店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连续4年,一般图书销售的的金额分别约是6.5亿、7.2亿、8.5亿和10.48亿。据王先生提供的证据发现,其中,“新华教辅公司”进校强行征订教辅书的销售金额分别是3.18亿元、5.10亿元、7.40亿元、8.1亿元,平均每年递增为2亿多元人民币,其进校统一征订教辅图书的比例从2006年的48.6%上升到2009年的77.3%,也就是说门市部零售图书的比例越来越小,进校统一征订的教辅比例越来越大。
在《招股说明书中》如此表述:教材销售、一般图书销售是公司主要的主营收入来源,二者销售收入合计占到公司营业收入的87%以上,公司主营业务集中。在报告期内,公司教材销售比例呈下滑趋势。由此可以看出,销售教辅材料已经成为公司主营业务。
教辅目录:新华书店强订教辅的尚方宝剑
早在2009年4月30日,《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新闻出版总署关于2009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监【2009】5号)第二条第5款就有明确规定:严禁将教辅材料纳入《教学用书目录》、印发教辅材料《推荐目录》、搭售教辅材料以及强迫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等违规行为。
记者在调查采访中了解到,安徽省教育厅依然公布了《教辅目录》,这也成为新华书店能进校统一征订教辅的“尚方宝剑”。
据王先生讲,安徽省教育厅定期都要向全省公布《安徽中小学学生作业目录》,并规定《教辅目录》之外的教辅资料一律不得进校入班。
据他介绍,安徽省教育厅公布的“教辅目录”系安徽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其中对中小学各年级可以使用的作业目录进行了统一规定。安徽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县(区)教育局须在此“教辅目录”范围内自主选用,其他未经安徽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教辅资料一律不得进校入班。
记者从安徽省教育厅对外公布的网站上查到了一份2007年度的《安徽省中小学学生作业目录》,其中包括有安徽教育出版社出版的137种教辅图书、安徽少儿出版社出版的77种教辅图书、黄山书社出版的75种教辅图书及安徽美术出版社出版的9种教辅图书,4家本省出版社共有298种教辅图书被安徽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并被安徽省教育厅列入了对全省公布的《安徽省中小学学生作业目录》。
298种教辅图书的品种包括有基础训练、同步作业、寒暑假作业、初、高中毕业班综合练习册等,涉及的学科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美术等几乎所有学科,年级跨度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到高中三年级结束。
另一位负责销售教辅书的梁先生表示,由于安徽省教育厅定期向全省公布的《安徽省中小学学生作业目录》的教辅品种非常齐全且以正式文件向全省各地市、县区教育部门及乡镇学校发布,由此在安徽省教育系统范围内的各级行政管理人员、教研人员、学校领导、一线教师当中以及在安徽省整个图书出版发行系统内,自然而然地就形成了这样一个共识:在安徽省范围内,按照《安徽省中小学学生作业目录》上的教辅品种进校统一征订的教辅即为合法行为,不在《安徽省中小学学生作业目录》范围内征订的教辅是非法行为,如此一来,安徽省各地市、县区新华书店据此既有了进校统一征订教辅的“尚方宝剑”了。 据两人介绍,安徽省的每一个乡镇均驻有新华书店的销售人员专职从事进校统一征订教辅图书的工作,每名销售人员独立承包1个乡镇学校教辅图书的进校征订工作,由于安徽省整个教育系统、图书出版发行系统均一致认为统一征订《安徽省中小学学生作业目录》上的教辅是合法行为,再加上四家本地安徽出版社进入《安徽省中小学学生作业目录》的教辅图书均由安徽省新华书店独家垄断包销发行,其它任何单位不但没有货源,也无权征订或销售,因此,也就不难理解安徽新华教育图书发行有限公司为什么每年均能递增2亿元左右教辅销售量了。
利益分配:教育厅小金库每年增收4千多万
在安徽省,为什么安徽教育出版社、安徽少儿出版社、黄山书社、安徽美术出版社4家出版社出版的教辅能被安徽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顺利审查通过并能进入《安徽省中小学学生作业目录》且能在安徽省范围内“合法”的进校统一征订销售呢?
为什么安徽省各级新华书店在各地市、县、区及乡镇学校名目张胆地统一征订国家七部委明令禁止的《安徽省中小学学生作业目录》上的教辅图书且能长期地顺利操作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均大力配合甚至出台文件给予支持呢?《教辅目录》上的教辅图书是怎样诞生并顺利进校发送到学生的手上呢?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主要是经济利益的“合理分配”在起决定性的作用。
王先生手中握有一份合同,这份合同清楚地显示出其中的潜规则:出版社委托安徽省教育厅下属的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所依据各学科教材统一编写各学科各类别教辅图书,并协议规定由安徽省教科所负责安徽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以及负责列入《安徽省中小学学生作业目录》(自编自审,岂能不通过),出版社根据《教辅目录》上图书的销售码洋向安徽省教科所支付5%的版税。
王先生拿出了一份安徽省教科所与出版社的合同,上面明文规定,如果想成为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的教辅,必须按销售码洋向教科所支付5%的版税。
王先生还拿出另一份合同:教辅书稿完成后,4家出版社负责出版并按50%的发行折扣向安徽省新华书店独家供货,也就是说安徽省新华书店需按发行码洋的50%向出版社付款并全省独家包销发行。
安徽省新华书店拿到50%的发行折扣之后,分出一半即25%左右的折扣利润给各地市、县区教育局及乡镇学校三级教育部门(地市约为5%,县区约为5%,乡镇学校约为15%)作为发行宣传费,以达到让各级教育部门帮助新华书店大力推广统一进校征订教辅的目的。最后,安徽省、地市、县区三级新华书店应得的折扣利润约为25%。
王先生给这条利益链上的所有环节算了一笔账,以2009年度安徽新华教育图书发行有限公司进校强行统一征订的8.1亿人民币的教辅图书为例来计算:
安徽省教育厅直属的教科所应获得8.1亿×5%=4050万元(小金库)
安徽4家出版社毛折扣利润=8.10亿×=2.025亿元(毛出版利润
安徽省各级新华书店毛折扣利润=8.10亿元×25%=2.025亿元
安徽省各市、县区教育局、乡镇学校返还的宣传发行费(回扣)=8.10×25%=2.025亿元。
2010年8月6日,记者在安徽省教育厅采访了分管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及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处)工作的金燕副厅长。当记者问到有关安徽省教育厅向全省广大师生公布《安徽省中小学学生作业目录》(简称“教辅目录”)及推荐全省中小学校学生统一征订“教辅目录“上教辅的有关情况时,金燕副厅长给予的明确答复是:从2007年以后,安徽省教育厅从未向全省公布《安徽省中小学学生作业目录》,也从未向全省中小学校推荐征订“教辅目录”上的教辅用书。
然而,记者随后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上却查到了安徽省教育厅2010年4月7日发布的《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 )》,其中第24条规定:“严格教学辅助资料选用。进入学校使用的学生印制作业必须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学生印制作业选用在市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由相应的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在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的范围内投票确定推荐版本,在公示后由学生自愿购买,不得强行组织学生集体征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印制作业每生、每学期、每学科不超过1套,普通高中学生印制作业根据实际情况每生、每学期、每学科可以选用1-2套。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采取招标等公开公正形式确定选用学生印制作业。”
与此同时,记者还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上查到了长丰县教育局文件长教42号《关于做好201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第三条引用了《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第24条的规定:“进入学校使用的学生印制作业必须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学校不得强行组织学生集体征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印制作业每生、每学期、每学科不超过1套”。
金燕副厅长虽然向记者强调了2007年以后没有再向全省中小学校学生公布《安徽省中小学学生作业目录》,但是安徽省教育厅2010年4月7日发布的《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 )》第24条却规定了“进入学校使用的学生印制作业必须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这就直接说明2007年度安徽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298种“教辅书目”仍然有效,从而证明金燕副厅长回答记者的提问是在撒谎及推卸责任。
法学专家:印发《教辅目录》及进校统一征订教辅严重违法
“这种通过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对外公布《教辅书目》及进校统一征订教辅的现象,给我国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造成了极大的障碍和负面影响。”中国法学会法学专家、西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安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 由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对外公布《教辅目录》这一非法行为的存在,使目前我国中小学教辅图书行政性垄断和区域性分割的情况更加严重。“首先,这导致的恶果之一就是扰乱教辅图书市场正常竞争秩序,加剧教辅图书市场垄断,从而引发官员腐败和滥用职权。” 在众多法学专家的眼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对外公布《教辅目录》及进校统一征订教辅,既不合理,也不合法。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民商法专家王利明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知识产权法专家吴汉东、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行政法专家马怀德、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崔建远、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教授李顺德、全国人大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袁杰等法学专家建议,教辅图书出版单位可以通过行政救济程序维护教辅图书市场的公平竞争,比如向教育部、财政部或者国务院投诉,或者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撤销相关文件,依法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的法律责任,也让孩子们的书包越来越轻,还我国教育事业一方净土。
学生家长:强制征订严重伤害了孩子们的健康心灵
“一日为师,终生为师”,“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老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本应该是至崇至高的。然而,学校及老师为了达到帮助新华书店统一征订教辅,获取更多折扣利润(实为受贿),不惜让老师采用在“教辅书里面布置作业”的营销模式来达到迫使学生及家长“自愿订购”教辅的目的。学校和老师此种几乎每天均以牺牲并浪费学生大量学习时间而达到捞钱目的的腐败行为,通过长达12年时间的耳濡目染,必将使孩子们的纯净心灵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和伤害。不仅如此,种类繁多的辅导书不仅加重了家长的经济负担,更为严重的是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造成了危害。至少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第一,摧残了学生的人性。稚嫩的肩膀背负沉重的书包,只是平常行囊;为了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早起苦读,直到晚上挑灯夜战,也只是家常便饭,学生们不但没有发自内心的喜好,更没有自我选择的空间。在所谓的学习面前,孩子们被剥夺了多少本应属于他们自己的东西——童真、兴趣、活动、欢笑,甚至力所能及的劳动,唯一留给他们的就是学习、做作业;再学习、再做作业。这样的学习生活是对孩子们的虐待,是对人性的摧残。
第二,严重损害了学生个人及国家民族的发展。从个体来说,损害的是学生个人的发展;从整体来说,损害的是国家民族的长久发展。过重的课业负担直接影响了孩子的发展,最显性的表现是损害了孩子的身体健康,起早摸黑的学习生活,使学生的睡眠不足,锻炼时间缺乏,身体日显羸弱。比较隐性的是不少学生因此产生了心理障碍,厌学症、恐学症出现的频率也不断上升。过重的课业负担不但影响学生个体的发展,更严重的是将影响到国家、民族的竞争能力和发展潜力,是一个关系到国家民族兴旺发达的大问题。
第三,加大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流失比例
由于新华书店进校征订并强行收取教辅书款,使得部分本可以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的学生因交不起教辅书款而停止上学读书,造成本来可以接受正常义务教育的学生的流失,大大增加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流失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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