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你有哪些做对,哪些做错了,请用善过格指导言行
善过格(功 过 格)“为善者,善气覆之,福德随之,众邪去之,神灵卫之,人皆敬之,远其祸矣”。
人有一善,心定体安;人有十善,气力强壮;人有二十善,身无疾病;人有三十善,所求者得。四十善、五十善以至九十善、二百善、三百善直至千善,各有善应。最高的善应是“后世出神仙真人”。善过格使用说明
善过格正文
(莫怕麻烦,莫嫌苛刻,四海之内,有汝同修。)
(1)父母(对继父母和祖父母,善过加倍;对庶母、伯叔父母,善过加二倍)
【善】
1.对父母亲和气婉容,自己心里有忧愤事不流露出来,早晚问安,尊重、孝顺奉养,自己修德、勤学,使父母感到喜悦,这样的话一日一善。
2.父母亲于伦常有欠缺之处,劝导使之和乐;化导父母亲行仁成德;每样百善。(每个分号隔开的一句为一样,下同)
3.被父母厌恶讨厌,能无怨无恨,积诚感动,挽回亲心;自培厚德,显亲扬名;父母亲丧葬,如法为作佛事;各五十善。
4.父母亲病,小心侍奉令痊愈,三十善。
5.以出世间佛法劝化父母,二十善。
6.遇一大事,劝父母亲改过向善;终身遵守父母的一则良训;为父母亲补一过失及还一拖欠;父母亲所爱敬人,加意爱敬;各十善。
7.解亲一怒;舒亲一忧;顺亲心,不吝财物;各三善。
8.代父母亲受一劳苦;父母亲责怒而顺受;对父母亲的善事赞襄助成;各一事一善。
【过】
1.因贫而不能孝养,于是就不管父母亲,一日三过。
2.父母亲有病不放在心上;对父母亲缺少恭敬,使父母亲缺乏物质生活;每样一日一过。
3.淫荡忘身,刚狠召祸,令父母亲忧虑;厚待妻子,薄待父母;阻止父母的善、撺掇父母亲作恶;对父母亲丧葬敷衍了事(量力所至);各百过。
4.父母亲病不小心医治;张扬父母亲一个短处;各五十过。
5.父母亲有过,而不能谏止,三十过。
6.违背父母的正确教导一则;父母责怒自己过失时,抵触顶撞;各二十过。
7.对父母亲所爱敬之人,却故意薄待之;对年老父母亲生一次厌薄心;吝啬一种财物而违逆亲心;与父母亲争一财物;对父母亲生一怨言;对父母亲一次疾声厉色;让年老父母亲担负辛劳;让年老父母亲远出奔波或父母年迈时自己远出;欺骗父母亲一事;私自蓄积一种财物;父母去世应作法事资荐而不作;各十过。
8.推诿一日对父母的供膳,五过。
9.用刚强的语言劝父母亲,使之不高兴;背着父母而私自独享饮食等;各一过。
(2)兄弟(异母兄弟,每善加倍;异父母兄弟,每善加二倍,姐妹同。)
【善】
1.敬兄爱弟,让别人休息自己担任劳动,同一事不生异心,一日一善。
2.弟兄破产者仍与其同居共苦;奖劝弟兄成就德业;各百善。
3.独自担任一大事,如门户差徭嫁娶丧葬之类;分产物让多取少;各五十善。
4.一大事劝善止恶;容忍一过;不听人谗言;财物不论你我;各十善。(若终身与兄弟财物不分你我,三百善。)
【过】
1.贫穷时想损害富裕的兄弟,富裕时不顾贫穷的兄弟者,一日一过。
2.处于不和睦的状态,一日一过。
3.与兄弟争斗打官司;欺凌一幼弟、庶弟;遇兄弟的一难不救;各百过。
4.阻止兄弟的善、帮助其恶,五十过。
5.不敬父兄,言行抵触,三十过。
6.与兄弟争竞;听人一谗言引起斗争;兄弟来求借一物不应;见兄弟一过不劝;各十过。
7.同一件事,生一异心,一过。
8.私占产物,百钱一过。
(3)夫妻
【善】
1.夫妻和睦,闺范谨肃,一日一善。
2.教化对方实行仁义、成就德行,百善。
3.对方本不孝顺,劝化其孝顺公婆(岳父母)、和顺妯娌(兄弟),五十善。
4.劝对方改一大过(如不孝、不睦及虐下等);禁止对方到杀盗淫赌毒等不良环境去;各十善。
【过】
1.夫妻不和睦;闺范不谨;纵容继室虐前妻(前夫)子女;各一日一过。
2.富贵时弃妻(弃夫);任凭对方不孝公婆或岳父母;找外遇;各百过。
3.自己有过,对方劝谏,反加打骂;纵容对方到不良环境去;各十过。
4.纵容一句恶声秽骂,五过。
5.遇应当做的事,受制于对方不行,一过。
6.纵容对方一恶,与自作者同论。
(4)子、侄、徒
【善】
1.为师,诚心教导子弟,一日一善。
2.教化其实行仁义、成就德行,百善。
3.禁止刻薄取利、攀缘功名,教导其敬祖睦族;各三十善。
4.禁止一恶习;十善。
5.教育他们一种良训;一种大事教导子弟并被遵从;各一善。
6.大户人家禁约家人门客者,同子侄同论。
【过】
1.为师,引诱一顽徒,一日十过。
2.不教诲子孙,任其为不善者;一事为一过。大户人家纵容家人门客者,同论。
3.不以义方立教,致成败类;酷虐一他人子;各百过。
4.耽误一他人子弟;子孙不成器,为之攀缘功名;各五十过。
5.放弃一不成才的子、侄、徒弟;纵一恶习;各三十过。
6.偏爱、偏憎一人;带头为一不善事或开头;各十过。
7.恣意打骂,不能从容训诫;二过。
8.教诲一事不尽心;一过。
(5)宗族亲戚
【善】
1.敬尊长,睦同辈,贵贱平等,一日一善。
2.富贵娶一残疾女(对原聘者而言);本族有绝后的,不贪其财产为其立后继承;各百善。
3.代办一嫁、娶、丧葬事;捐助贫困养活一人;各五十善。
4.结亲择一贤良,不考虑势力、富贵,二十善。
5.主动周给贫乏,百钱一善。
6.贫乏者借贷,不吝惜,二百钱一善。
【过】
1.本族绝后者,贪利其产,不为立嗣;嫌对方(原订婚者)贫弱疾病而改嫁、毁婚;亲戚流落不救;各百过。
2.见本族内有一流落人,可救不救(不含亲戚);见有一急难,可救不救(含亲戚);各五十过。
3.薄待本族,而向外认同宗;婚嫁惟计势利;仗财势轻慢一贫贱宗亲;各三十过。
4.贫病无依之宗、亲,能顾不顾,二十过。
5.贫乏者借贷而不应;抵触一尊长;各十过。
6.违一尊卑次序;一过。
(6)师友
【善】
1.敬师,遵守教训;尊重前辈亲贤;不妄交朋友;各一日一善。
2.救一急难,百善。
3.许诺朋友,守信用而不负然诺,为十善。守信用而不负身命,为百善。守信用而不负财物寄托,百钱为一善。【解:然诺即郑重许诺,如挂剑树上之类;身命,如存孤死节之类;财物,如还金于幼子之类。】
4.不辜负朋友委托,尽力照顾朋友的妻子,五十善。
5.不忘师友;不辜负贫贱之交;各三十善。
6.朋友有过,忠告善道;不忘记一位父亲的挚友;各十善。
7.遵守师友教训,一言一善。
8.不善之友招引自己狎戏而不从;吊慰师友心地诚敬;履践一约定;各一善。
9.接济朋友,二百钱一善。
【过】
1.不敬奉师长,一日一过。不依师良诲,一言一过。 2.遇一急难求救,可救不救;辜负朋友所托付妻子之事;违背一明师(若师不贤而舍者,非过);负一生死之交;负一贫贱之交;各五十过。
3.轻率离弃一故旧,二十过。
4.讪谤师长;心存谄媚,怕对方不喜欢自己,所以对方有过错不诚心规谏;戏侮一老成;各十过。
5.遇到大贤而不师从,五过;若反加谤毁欺侮,十过。
6.遇到殊胜的朋友而不交往,二过;若反加谤毁欺侮,十过。
7.失约一次;忘失一次吊唁安慰;各一过。大事;各十过。
8.随一不善之友狎戏;厌恶一贫贱之交;戏谑一友;朋友的父母妻子贫困而不相通周济;各三过。
(7)雇员、下属、家庭服务人员
【善】
1.教化一人忠信仁慈,百善。
2.遇一病,用心医治获痊;禁止一凶狠仆人;各二十善。
3.宽容一小过错,二善。
4.丰厚地给予衣食;对一件事体恤其艰苦;各一善。
【过】
1.衣食不周全;劳苦不体谅抚恤;各一日一过。
2.用一次酷刑;二十过。
3.凶狠使唤一件事,五过。
4.冤枉责备,三过。
(8)助善类(人之为善,而我助之则为善,阻之则为过也。)
【善】
1.劝未行善者为一切善,其劝化功德为对方作善的一半;赞叹、帮助他人已经开始行的善,赞助功德为其四分之一;劝人出财作福,被劝人出三百钱,劝化人一善。(图名利而募化者非善)。
2.举用一贤良为十善;驱逐一奸邪为十善;扬人一善为一善;隐人一恶为一善;为五善。
3.刻施一善书,百钱一善;传播人保养身命书,一卷为五善;救病药方,五方为一善;(若收授报酬者非善,无效验者非善)。
4.编辑一济世善书;供养一贤善人;成人一美如助成家业等;见人侵毁贤善,劝而止之;各十善。
5.感化人一家好善;表扬一人阴德;建义学,教诲一人;各三十善。
6.感化一人成德,五十善。
7.倡一善事,其利益可普及一方,百善。
【过】
1.阻人布施、周济,百过。
2.排挤一有德人,五十过。
3.破坏他人成功;阻止他人行一善;因为私情意见不赞成人善;看不起人、菲薄人,不屑教;各五过
4.见一贤,能荐举而不举,为五过;反而排挤之,为十过。恶人不听劝阻后不离开,为五过;反助之,为十过。
5.隐没他人一种长处;三过;隐人善事,一事一过;扬人恶事,一事为一过;(有监察职责者举恶非过,为除害救人而举恶者非过)。
(9)阻恶类(人之为恶,而我阻之则为善,助之则为过也)
【善】
1.劝人改一过;劝阻播人一小恶;各为一善。
2.折伏、化除他人一恶;解人一忧;息一人斗;各三善。
3.化解一人怨恨,使之忘怀,五善。
4.息一人讼,五善;劝人息讼,免死刑一人为十善,免徒刑一人为五善,免劳教一人为二善,免收容拘留一人为一善,劝人和解斗争为一善。(若收报酬者非善)。
5.阻止张扬他人一隐恶、隐私;阻止谈一闺情;烧毁一卷邪书;各十善。
6.劝一人勿溺子女(前述是去救,这里是劝转);阻止一违法乱纪行为;解免害人阴谋、落井下石;各三十善。
7.劝化一为非者改行;劝人改一恶业如杀生等;调停他人内外骨肉忿争;各五十善。
8.化转一人至仁至孝;百善。
【过】
1.教人作一切恶,人本无恶事,而我教之,较我自作者加一倍;赞助人行一切恶,人已有恶事,而我助之,较我自作者同论;见人一切为非,可劝不劝,较自作者减半。
2.编撰一伤化词传;引诱一人放荡;离间一人骨肉;各百过。
3.翻刻一邪书;挑唆一人打官司;代写一离婚书;各五十过。
4.荐引一匪人;传人一项恶术邪法;各三十过。
5.帮助一人打官司,二十过。
6.亲近一恶人,十过。
7.挑唆一人斗;增加一人忧恐;各五过。
8.见人打官司,可劝不劝,三过。
9.当众斥一人过失,二过。
10.见人之误,不与明言;见人忧,闻人诉怨,不劝解;助人为非一事;见人盗细物不阻;各一过。
11.教人为不善,一事为二过;教人不忠不孝等大恶者,一事为五十过。见人为不善,不谏劝者,小事为一过,大事为三十过。(知彼刚愎,决不受谏者,非过)。
(10)存心。(心是行善去恶的本源,人能于此不欺,就是慎独防心的工夫,又何必忧虑行事不会正当呢?)
【善】
1.恶念起即扫除,一善。
2.不欺暗室;一切妄想不生;处众常思为众,不为己者,所处之地;各一日一善。
3.见人之得失,如己之得失,十善。
4.一月之中,心常敬畏,有善无恶,百善。
【过】
1.一日常存机心恶念,二十过。
2.暗举恶意害人,想害一人为一过;害人事成,一人为十过;闻人失利、失名、遇难、受惊等生欢喜心;见人有忧伤生畅快;各十过。
3.闻人善不生信心;闻人有长处不以为然;各二过。
4.处众唯知为己,不思为众者,所处之地,一日为一过。
5.展转相续一不庄重的念头;抱怨亲人一次;蓄藏一妒念、嗔念及诸妄念;各一时一过。
6.有恩不报,一事为一过;有怨必报,一事为一过;报怨过分,为十过,致死为百过;于所怨人,欲其丧灭,为一过;闻怨家灭已,心生欢喜一次,为一过。
(11)应事
【善】
1.安守本分,循天理顺人心,遇事敬慎,守规矩,一日一善。
2.处一事唯知为众,三善。
3.闻一过即改;见一善即诚敬遵行;平民远离公门;各三善。
4.不附人富贵、势力;处一事公直;各五善。
5.有财有势,可使不使,而顺理安分者,一事为十善。
6.不苟且求一名誉、位置;让一善给他人;任一他人过;为善始终如一;报人一德;各二十善。
7.当大事能损己益人;宁失己财,宁失己位,使他人得财得位者;各五十善。
8.善与人同,不存形迹,百善。
【过】
1.以虚假善行,盗窃名声,迷惑远近,百过。
2.宁他人失财失位,而唯保全自己财位者,五十过。
3.负一人之大德;三十过。
4.假公行私;竭尽一人情谊;各十过。
5.见一善不行,三过;知过故犯,除本过外又加之三过;过不认过,反争为是:对同辈及朋友为二过,对父母师长为十过。
6.名位财利,攀缘营谋,而求必得,不顾非义者,一事为十过。
7.有功归己,有罪引人,一事为二过。
8.偷看一人私信;为一善不终;处众唯知为己;临一正事不敬;各一过。
9.不守所在单位、团体规矩;一日一过。
(12)出言
【善】
1.慎言,一日一善。
2.心口如一,一日一善。
3.见人有忧,善为解慰;赞叹一人善;掩一人恶;劝一人息争(争比讼轻);各为一善口业。
4.阐发一句济众善书;百善。
【过】
1.人本无过,诬害其清德,百过。
2.摘发一人阴私;诽谤贤圣;自云证圣,诳惑世人;每样有一人听即为五十过。
3.造、谤污陷一人;谈一人闺情;各三十过。 4.赞助人词讼,导致死刑成,为三十过;徒刑成,为二十过;劳教,为十过;收容拘留成,为五过。赞助人斗争,为一过;若教唆取利,死刑成,为百过;徒刑成,为三十过;劳教,为十五过;破人婚姻,为五过;(理不应婚者非过)。
5.恶语向所尊亲师长良儒,为十过;向同辈及朋友,为四过;向卑幼,为一过;向圣人,为百过;向贤人君子,十过。
6.传述一伤风败化事,十过。
7.改变一是非;口是心非;出一损德之言(如金陵三不足;曹孟德,宁我负人,毋人负我之类是也);各十过。
8.造一人浑名、歌谣;播一人恶(虽有此事亦不宜播);各五过。
9.出一不利人语;冷语刺人;背后诋毁人;嘲笑人体相不具;戏谑中伤人;扬人一丑;各三过。
10.喜问、闻人过失;捏一诳言(因而害人十过);谈一狎、赌趣事;竟日多浮浪语;见人忧惊不慰;各一过。
11.刻意搜求先贤之短,创为新说者,一言为一过,于理乖违者,一言为十过;造做野史小说戏文歌曲诬污善良者,及摘发一人阴私与行止事,一事为二十过;不审实,人云亦云传播人隐私及闺帏中事者,一事为十过,全无而妄自捏成者,为五十过;递送传单,发人恶迹,半实半虚者,为二十过,全虚者,为五十过;(言言皆实,而出自公心,为民除害者非过)。
(13)气性
【善】
1.有恩必报,一事为一善,报恩过分,为十善;(若借公报私恩者非善)。
2.引过归己,推善与人,一事为二善。
3.每日敬老、怀幼、谦和、待物;论一事不执己见,虚心下贤,理长则受者;纳一逆耳言;任一毁谤不辩;各三善。
4.容人一过;忍受一横逆;各五善。
5.遇失意事,明白因果,坦然承受,不怨天尤人;遇一仇不报(指得罪于己者);大事难忍而能忍;各十善。
6.火气不生,处处欢喜感化,百善。
【过】
1.强横难触,人所畏忌,百过。
2.惯习争斗,三十过。
3.报一怨太过,十过。
4.遇失利及诸患难,动辄怨天尤人;分外营求;每样一事为三过。
5.遇一拂意事,怨尤不止;逞一小忿;怒责一人;醉后冒犯一人;嗔一逆耳言;各一过。
6.论辩偏执己见,不服善者,一义为一过。
功过格的“功”字改“善”字,是从莲池大师的《自知录》开始的,取法《周易》中“见善则迁,有过即改”之义。因为履仁蹈义,我所当为,不可称为功,仅可称为善。记过兼记善,就是仿效过去贤人投黑白豆的意思。不记善,如何消除过端?所以有过不能掩盖,有善不必自谦。然而要人记过,正是要人寡错。不然天天犯过,天天记之,又有什么益处呢?
每日临睡前,把当日所做善过,只记数目,不必录其事。数目根据善过格逐事统计,如救人一命百善,布施百钱一善,若救一命而又用自己的钱,则于百善之外再加一善;挑拨人打官司五十过,取不义之财百钱一过,若唆讼而又取人之利,则于五十过外更记一过。月末及年终总计一月及一年的是非善过,焚香至诚禀告于诸佛菩萨或文昌、关圣之前,做到起一念、行一事皆有所敬畏,则过可以渐少,善可以渐增了。
以善折过,但也有不可折者。比如致一人死,百过;施百钱,一善。难道杀人者作万钱(百善)功德,便没罪了吗?行者须细审之。受贿及屈服于势力者,不能记善。所谓受贿,如受人钱财为他人脱罪伸冤之类;所谓屈于势力,如遇美色,形势所迫而无法染及,或贫寒者不用好衣好食之类。
大善及大恶本不在善过格之列。如敬天孝亲是做人的基础,怎能居功论善?不敬天不孝亲,为大罪恶,岂止是过?这两者都不在格中。然而恐怕人们养成习惯而不觉察,会有忽略敬天孝亲的根本而专门搞布施救济等外务的现象,所以本格仍然详细说明。又如不孝之极,好**、夺人妻女,决水放火劫财害命等事,乃禽兽盗贼之行,已超越"过"之范畴。故善过格俱不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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