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抗暴女 董书君
重庆抗暴女 董书君世纪末的1999年,当春节的鞭炮还在欢庆的气氛中炸响,数以万计的农民便开始涌向广州,涌向深圳,躁动的人流就像湍急的河水。这涌动的农民离开故土不是去感受南方的风情,不是去聆听南中国的春雷,不是去品尝特区的韵味。农民成群结队去南方是为了寻找发财的梦想,是为了寻找新的生存和希望。
百万南下民工曾一度使京广运输大动脉告急,京广线沿途的郑州、信阳、孝感、武昌、岳阳、株州、衡阳等车站,都是万头攒动,民工潮水般地涌进南下的列车,仅长沙火车站从正月初四到初十便增开至广州的列车20多趟,发往广州的民工已超过15万,汉口、武昌也相继增开16趟,运送民工达10万人之多。还有其它各站送往南方的民工呢?确实无以计数……
难道南方的发财梦就那么好寻?特区的金就那么好淘?这是一个农村高考落榜子弟南下打工的亲身经历,倾听他心灵的呼唤——
备忘录之一:
抗暴女:魂分归来讨正义
2001年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也是全世人良知震动的是打工妹董书君抗暴讨正义的悲剧,我们现在回头再看依然良知受到震撼。
劳务市场落入魔掌
重庆市长寿县称砣镇超佛村董家沟农民董代成有三个孩子,他最喜欢老幺董书君。虽然小君读书的小学校离村子并不太远,但每天,他都要按时接送小君。寒来暑往,斗转星移,他竭尽全力供小君上学,最后,终于按照女儿的意愿把她送进了重庆市巴南区卫生学校。
董书君在巴南卫校一读就是三年。这期间,他的父亲董代成为她四处筹借学费共18000元。对于一个山区农民家庭来说,这不是一笔小数目。因而,董书君毕业后,决定无论如何要找份工作,挣钱报答贫苦的父母亲。
1999年5月21日,董书君来到重庆渝中区储奇门劳务市场。这是一个自发形成的规模很大的劳务市场 ,每天有上千人出入其中。来这里找工作的人和雇主之间,达成的往往都是一种口头协议。从小连往返学校都由父亲接送的董书君,还不知道怎样保护自己。于是,就在这一天,她从父母亲的眼中消失了。
董书君回忆说,当时她遇见一个二十几岁的孕妇,叫周萍,看她急于找份工作,周萍热情地介绍她到汤池温泉为旅游区做服务员,450元钱一个月,包吃住,每月休假三天。董书君告诉周萍,她是卫生学校的毕业生,能治病、拿药、输液、打针,想专业对口。周萍劝她:你可以先干几天服务员,以后我免费帮你办理行医证行医,每月工资600元。看周萍说话实在,又是一个孕妇,董书君信了。
等到了周萍所说的北碚区澄江镇神韵美食娱乐城,董书君发现,这里完全不是什么餐厅,而是一家半公开的卖淫嫖娼场所。她知道自己被骗了,要求离开,这时,原本看似老实的周萍立刻变了脸。
董书君说:“周萍把我骗进去后就不管了。我被老板黄清明,经理秦三,音控师聂大顺,还有厨师陈家恒等几个人强制管理。我说我要离开这个地方,黄清明听后狠 狠地打了我几个耳光。秦三说:“你休想走出去半步!”我明白,自己已经误入虎口,我的一举一动,都在他们的视线里。晚上8点30分,秦三叫我坐台,我没答应,因为我不想做我不愿意做的事情,他们就对我拳打脚踢,痛得我在地上打滚……
从此,董书君每天都在恐惧中度过。黄清明、秦三等人不断地引诱和强迫她陪客卖淫,她一次又一次的紧强地反抗。于是,她遭到变本加厉的毒打和谩骂。
6月5日,整整反抗了15天的董书君终于惨遭厄运:“黄清明、秦三再次强迫我做小姐,我奋力哭叫不从,黄清明用木棒把我打昏过去。等我慢慢清醒时,感到有人死死地把我压在床上强奸。我睁开眼睛,看到的是黄清明这个禽兽。他是在用强奸的手段逼我作小姐啊!我再次反抗,黄清明又猛击我的头部。趁我昏死过去,他们几个轮奸了我。”
“第二天醒来时,我感到头痛,下身疼痛难忍。我失声痛哭。由于不能写信和打电话报警,我向谁去讲述我所受到的侮辱呢?……”
“6月11日,卡厅来了8个嫖客,都是黄清明的朋友。秦三命令每个小姐陪侍好嫖客,否则罚款。黄清明亲自组织小姐和嫖客到缙云山玩耍,共有三辆车,两辆桑塔纳,一辆警车(由于晚上黑暗,未看清车牌号。开警车的公安人员是卡厅的常客,到卡厅的时间都是在晚上,常常神出鬼没。)当时路上堵车,警车还拉响警笛开路。”
在这里,董书君完全失去人身自由,不但要忍受黄清明、秦三等人的凶残打骂,还经常遭到嫖客的粗暴蹂躏。生活在恐怖中的她决心逃出去。7月8日的晚上下班后,她悄悄给父母定好一封信,第二天早上趁人不注意时塞出了铁门外。她希望有哪个好心人将信拾起来,替她寄到父母的手里。当她从嫖客留下的的报纸上得知7月是公安机关重点整治娱乐场所的打“黄”月时,似乎看到了一线曙光,焦急地等待警察来解救她逃离魔窟。但是,卡厅的生意依然红火,黄清明等人仍然为所欲为,根本看不见有谁来管。董书君彻底失望了。
7月14日中午,她和一位姓江的小姐趁大家午睡时,用水果刀卸下二楼走廊尽头一扇木门的钉子,终于自己打开了逃生之门。15日凌晨3点,三个小姐躲过秦三等人的巡查,站到了高高的窗台边上。小江第一个纵身跳 下去了。外面黑漆漆的,下着倾盆大雨,什么也看不见。董书君脱掉鞋子,爬上窗台,强烈的求生欲望使她顾不上多想,她往前一跃,坠入了黑暗中。她没有想到,这一跃,让她付出了无法承受的代价。
爸爸妈妈啊,我想活!
7月17日,近两个月没有得到女儿消息的董代成。绝对不会想到眼前的董书君已经奄奄一息,当即老泪纵横。他轻轻掀开盖在女儿身上的被单,却不忍心往下看。女儿光着身子,上面青一块,紫一块。董书君终于见到了日夜想念的父母亲,她翕动着嘴唇,想对父母亲说什么。董代成俯下身子,把脸贴近女儿,终于,听清女儿的话:“爸爸、妈妈我想活!”
对于董代成来说,女儿董书君跳楼已经是两天前的事情了。那天凌晨,董书君不像第一个跳下去的小江那样运气好:“当我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水沟里。小江跑过来扶我,却扶不起。我用手往下身一摸,摸到一块温糊糊的东西,但没有感觉。那是我的两条腿呀,却似乎已成了别人的……”
董书群被摔得已经无法动弹,只好让小江快点逃,而后面那个伙伴一看董书君摔伤了,没再敢往下跳。黑暗中,董书君大声呼救。半小时后,她被追出来的黄清明、秦三拖回寝室。接下来,董书君这样回忆道:“由于摔得严重,我已经失去知觉。但她们并未放过我。在我痛苦之中,黄清明和秦三把我的衣服裤子脱个精光,再一次野蛮、粗暴地奸污了我……” “我就这样在卡厅躺了两天。我要求到医院治疗,他们不但不理睬我,还不给我吃饭、喝水。我要求打电话回家,他们威胁我说,你想见亲人可以,但你不能说出卡厅的真相,要说是自己上厕所不小心摔伤的,否则对你一家不利。为我一家人的平安着想,我只有答应他的要求。7月16日晚,我姨父把我接到沙坪坝,然后找我的父亲。当我见到父亲时,已经说不出话来,伤心的眼泪不住地往外流……”
7月17日,心急如焚的董代成没有想到,因为他付不出1万元押金,医院不肯接收严重摔伤的董书君。他只好赶回老家,变卖家产,凑了3500元钱。7月20日,即董书君跳楼6天后,她被收进中国人解放军第三二四医院。这时的她,双腿肿胀,臀部碗大的褥疮溃烂见骨。诊断结果:第一腰椎爆裂性骨折,脊髓横断伤。大夫说,脊髓横断伤在骨科里面是最严重的一种损伤,如果不发生奇迹,一般情况下是站不起来了。
想到一生将瘫痪在床上,董书君与父母亲抱头痛哭。她才22岁呀,花样年华就这样断送了?她鼓起勇气,向父亲讲述了自己被欺骗和残害的经过。7月21日,义愤填膺的董代成先后赶到澄江镇派出所、北碚区公安分局报案。不料,因为女儿做三陪女,他的报案未被受理。7月23日,重庆市的新闻媒体对董书君跳楼事件进行了详细报道。25日,在董书君跳楼后的第10天,公安机关以涉嫌姐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刑事拘留了黄清明、秦育超(秦三)、聂大顺、陈家恒。周萍因有身孕未被拘捕。
得知迫使自己走上悲惨境地的恶魔被逮捕的消息后,董书君在病床上哭了。妈妈为她艰难地挪动了一下身体,她拉住妈妈的手说,要亲眼见到黄清明和秦三这帮坏蛋受到法律的审判后才会死。妈妈紧紧地抱住她,泪流满面地说:“小君,答应妈妈,你还年轻,要好好地活下去!”母女两人脸贴脸,泪水融在一起。
1999年12月7日,家产早已变卖殆尽的董代成夫妇,再也无力承担女儿的住院费用了。这天,躺在一张床板上,董书君被抬回长寿县老家。董家沟的乡亲们远远地迎候她,担架进村时,哭声一片……
2000年2月11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一分院对董书君作出伤残等级法医学鉴定:
最后诊断:1.腰1椎体压缩骨折,上下关节突骨折移位;脊髓横断伤,截瘫。2.双下肢软瘫,肌力零级,主动运动不能,肛门反射及双膝反射消失,双跟腱反射微弱,病理反射未引出。3.大小便失禁。4.骶尾部巨大褥疮。5.外阴尖锐湿疣……鉴定结论:被鉴定人董书君的致残程度为二级。
申诉,申诉,还要申诉!
2000年3月9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对残害董书君的黄清明、秦育超(秦三)、聂大顺、陈家恒以及黄清明的姘妇周萍以涉嫌组织卖淫罪提起公诉;重庆市原野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无偿为董书君提供法律援助。
黄清明,神韵美食娱乐城法人代表,30岁,重庆市人。1990年5月因犯诈骗罪被刑一年零六个月,1991年刑满释放。1997年开办神韵美食娱乐城,与周萍以找餐厅服务员为借口,经常在劳务市场猎取像董书君这样的少女,带回娱乐城后实行强制性管理,引诱、逼迫她们从事卖淫。1999年6月5日,黄清明等人为强迫董书君卖淫奸了她,逼迫她做了三陪小姐。
董书君的律师指出:被告人黄清明等人的犯罪行为,给原告董书君造成终身残疾,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给原告及其家庭的生活、工作、生理、心理等方面带来巨大痛苦和精神创伤。因此,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42万元,追究被告刑事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黄清明等人目无国法,组织妇女从事卖淫活动,行为已构成组织卖淫罪,且情节严重;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应依法惩处。鉴此,6月9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黄清明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判处秦育超有期徒行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分别判处周萍、聂大顺、陈家恒有期徒行5年、3年、2年;五名被告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共计22万元。
一审判决下达后不久,董书君即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认为:“五名被上诉的罪行,使自己的身心遭受极其严重的摧残,造成终身残疾。一审法庭对五名被上诉人定罪量刑过轻,所判赔偿费用过低,难以弥补上诉人今生身体、精神上所遭受的巨大损失。”为此依法上诉,请求对五名被上诉人从重、加重处罚。
第二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也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抗诉书,认为“原审法对被告人黄清明的量刑畸轻”,指出:黄清明、秦育超等人是有组织、有分工的组织卖淫团伙,有强迫、监视、限制人生安全和自由的行为,并最终造成董书君终身瘫痪的严重后果,属情节特别严重。为此,“特提起抗诉,请依法改判。”
与此同时,一审的五名被告也提出上诉。
2000年10月8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这一天五名被告竟然对以前的供述一起翻供。而在庭外,董书君的父亲董代成受到出乎意料的野蛮对待。董书君说:“高级法院说是隐私案,不准父亲出庭。被告方40多人在窗外旁听,我们受害方也在窗外旁听,却招到北碚区法警的粗暴对待。一名法警指着我父亲说:‘你娃有脸,如果我的女娃有这样的案情,根本没有脸见人!’他还威胁说:‘你娃挨打的时间还早!’(这名法警身高一米六左右,面部戴上了眼镜)并把我的父亲抓到被告方人面前跪下。父亲忍气吞声,痛哭不止……”
庭上,面对黄清明等人推卸责任,并称对一审法院判赔的经济费用无力承担的无理狡辩,董书君的二审律师、重庆市中力律师事务所的唐斌和李辉把民事赔偿金额加到90余万元。在向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和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呈交的法律意见书上,两位律师写道:“血的事实说明,黄清明及秦育超强迫受害人董书君及其他女青年从事卖淫活动,无疑已构成强迫卖淫罪;还构成强奸罪,其暴行缺乏人性,馨竹难书,应适用数罪并罚。周萍已构成组织卖淫罪,应在10年以上处刑。”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经查,黄清明为牟取利益,采取招募、引诱、强迫、容留等手段,控制多名女青年在其开设的娱乐城内从事卖淫活动;为保证娱乐城内小姐的数量,制定了限制人身自由、罚款、收取保证金等规定,采取派人值班看守及殴打等手段,强迫妇女卖淫,致被害人董书君不堪忍辱跳窗逃离摔成重伤,造成二级伤残严重后果。原审被告人黄清明的行为符合组织卖淫罪的构成要件。检察机关抗诉提出黄清明犯组织卖淫罪属情节特别严重的理由成立,要求依法改判的意见予以采纳。据上,市高院改判原审被告人黄清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董书君141164.53元。同时,维持原判对被告人秦育超、周萍、聂大顺、陈家恒分别判处的有期徒刑及赔偿金额。
接到终审判决书后,董书君及全家仍然不服。董代成和小君的律师认为:终审判决漏掉强迫卖淫罪和强奸罪罪名,对五名被告百般抵赖,声称没有赔偿能力,因而对民事赔偿的执行感到希望不大。
为了拯救女儿,董代成不仅倾家荡产,荒弃了责任田,还肩负10万余元债务。董书君每天至少要输3瓶以上含庆大霉素的生理盐水,还要服用其他药物,为了维持女儿的治疗,他们一家已经开始节衣缩食,一天口吃两顿饭勉强充饥。可即使这样,省下的稻谷也难以支撑到年关。望着躺在木板床上的女儿和薄被下露出女儿那两条冰凉的、已经萎缩变形、干枯无光的细腿,以及床前那些堆积如山的药瓶,董代成欲哭无泪。
满腔悲哀和愤怒的董代成无法接受这样的判决结果。作为一个父亲,他要对女儿以后的生活负责。为了帮助小君站起来,为了严惩黄清明、秦育超这样的恶棍,使其他地少女不再遭受欺骗和蹂躏,他决定申诉,不惜一切代价帮助小君申诉,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坚持下去,一定要看到恶人的报应!
面对残酷的现实,董书君绝望过。有一段时间,她开始绝食:“既然不能亲眼有看到残害我的凶手们一个个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不如死了去。”那一天,她艰难地撑起上半身,伏在一块木板上,含泪写下这样几句话:“爸爸,妈妈,我知道你们已经无能为力了。在我即将离开人世之际,我有一个愿望:在我死后,将我的眼角膜捐献给国家,捐献给那些长期在黑暗中摸索的人,也算是我对社会的点奉献。请爸爸和妈妈一定要成全我……”
发现女儿在写这样的东西,妈妈杜乃珍一下子扑上去夺下了女儿手中的笔,两个人抱在一起,哭声惊动了四邻。多少个日日夜夜,妈妈精心守护在女儿的床前,熬花了眼,哭干了泪,因为大小便失禁,女儿的小便需要用导管导,大便则需要妈妈帮她一点一点地抠出来,杜乃珍承受了这一切。女儿是她心中永远的痛,让女儿活下来,是她拼命支撑自己、拼命支撑这个家的唯一目的。她怎能让曾经活泼可爱、光彩照人的女儿轻易放弃生命?
“谁来救我的孩子?”董代成的呼喊和哭诉以及董书君的悲惨遭遇让整个重庆市震惊了。这一天辩护律师唐斌和李辉代表重庆市中力律师事务所的全体律师给董书君送来了捐款,李辉律师还为小君抱来一台彩电。与此同时,社会各界纷纷向董书君伸出温暖的援助之手。2001年1月,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工作人员仅半天时间就为董书君捐款1.2万元。带着新世纪的阳光,中残联康复中心的医生来到董书君家,仔细检查完小君的身体后,医生说:如果有足够好的医疗条件和技术,董书君至少可以撑着拐杖走路。医生的话给董书君带来福音。不久,中残联决定:接董书君到北京的中国残疾人康复中心进行全面恢复治疗。重庆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闻讯,决定一次性捐助董书君医疗费4万元……
2001年3月12日,星期一,董书君被抬进北上的列车。伴随她的,是山城重庆人民和领导的浓浓爱意;等待她的,是首都北京的灿烂阳光。
博爱医院C区3003病房,是董书君的新“家”。温暖的阳光从高大的落地窗外射进来,照在洁白被单上。床头,是一簇娇艳的鲜花。正值大夫查房,董书君认真地配合着,脸上挂着坚毅的微笑。为她治疗的心理科主任刘松怀大夫十分感慨,他说:“我很佩服她,经历着这么大的痛苦,她还能微笑,我觉得很不容易!”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病床上的董书君不断迎来探望和关心她的素不相识的人;不断接着一个又一个慰问电话。北京的生活很安全也很平静。但她和父母亲的心中仍然笼罩着一层阴影:治疗结束后怎么办?董代成忧心忡忡地说:“黄清明虽然被判了刑,但他死不认罪,态度强硬。他之所以无法无天,是因为他在当地有一定势力。前一阵子,如果没有社会舆论的广泛督促和有力支持,小君的命运不知会是什么样子。现在,案件虽然已经被终审判决,但还是不公正……”董代成边说边取出写给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申诉状,他在照顾女儿治疗的同时,还在为女儿的合法权益继续奔波。
我轻轻地问董书君:“你现在最想做什么?”她睁大那又饱经磨难的眼睛注视着窗外:“我想出去看太阳!”
律师唐斌和李辉从重庆给董书君打来慰问电话,董代成拿话机的手颤抖着,他告诉律师:“董书君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她会坚持下去,一定要看到恶人的报应!”两位律师表示:为了让受害人的泪不再白流、血不再白流,为了捍卫法律的尊严,他们会坚持不懈地伸张正义!听完律师的话,董书君笑了,她再一次把眼光投向窗外:大地正在复苏,新的生命正在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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