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泽特 发表于 2010-11-21 18:42:20

成都拟立法地沟油管理办法,不准私下收集加工

虽然还没有正式出台,但办法中的内容和措词有待思考。办法中说“禁止个人私下收集提炼加工处理餐厨垃圾,违反禁止性规定的,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禁止个人”是说集体或ZF就可以?“私下”是说办了证和相关手续就合法了?地沟油堪称“暴利盈利项目”,这么个好事政府还不干预,算上一份??
前段时间ZF还说成都没有地沟油,不是自己掴自己耳光? 相信很多人也不会因为出台个文件就认为地沟油没有或少了。

使用地沟油的商家和纵容它的相关部门,又黑心又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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