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泽特 发表于 2010-11-21 21:16:19

消解警示标识作用 烟草行业自立规定引发争议

近日,一封由40位医学和公共领域专家联名递送的专函发出。收信人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国家质检总局。函中,专家们呼吁政府立即停止《境内卷烟包装标识的规定》,呼吁认真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承诺的责任,提出“不得以大众健康为代价来博取部门及行业利益”。

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吴宜群教授在接受《中国青年报》采访时指出,目前国家烟草专卖局主导制定的《境内卷烟包装标识的规定》消解了警示标识的警示作用,无法向公众传递吸烟所致健康风险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特别是不能对新的吸烟人群——青年和女性起到保护性警示,反而给烟草企业留下了巨大的回旋空间。

中国还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对烟草实行专卖制度的国家。“这就使得烟草控制呈现出更为复杂的局面。一方面卷烟给政府带来大量的税收,有些地方甚至对这种税收产生严重依赖;另一方面它又严重威胁着人们的健康,从而影响政府负责任的形象。这种矛盾导致政府的内在紧张和尴尬。”首都医科大学教授崔小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如是说。
调查显示,我国吸烟人口呈低龄化,青少年吸烟率上升,估计全国15岁至19岁青少年吸烟人数有900万,尝试吸烟人数不下1800万。在大学、高中和初中男生中,吸烟的比率分别高达46%、45%和34%。按现有趋势,我国20岁以下青少年与儿童,将有2亿变成吸烟者,其中至少有5000万人将因吸烟而早逝。
《西部商报》评论称,目前的控烟力量尚且无法与利益部门抗衡,更难以与地方利益集团抗衡。2006年,烟草行业上交利税接近2500亿元,占国家财政收入的8%左右。烟草的分量,不仅在烟草管理部门的心中很重,在很多地方政府的心中也很重。但是控烟未必影响政府税收,比如,美国自从相关禁烟法令颁布之后,仅酒店行业就出现了增长8%的势态。这说明减少烟草税收,会获得更多收益。
世界各国都不允许刊播直接的烟草广告,而在中国烟草企业的广告随处可见。《法制日报》称,一些烟草企业的广告花样不断翻新,以及有烟草镜头的影视剧大量出现,正在成为控烟行动的一大“敌人”。对这些“敌人”的治理,需要广告、广电监管等部门负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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