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泽特 发表于 2010-11-21 21:23:31

惨!8个月胎儿死于广汉妇幼保健医院!

惨!8个月胎儿死于广汉妇幼保健医院! 我于09年8月19日早上起床时,发现自己下身有少量出血,担心是不是怀有8个月大的胎儿要早产了,便找来一辆车,赶往广汉市妇幼保健院。在去该医院的途中,我给该医院的妇产科院长周XX打了个电话,说明自己可能要早产了,马上就到医院,希望她能接诊,周院长在电话里答应表示愿意接诊,可是到了医院,周院长说有领导来检查工作,要去陪领导,便将我转交给张廷鲜(态度极差)医生接诊。 张廷鲜对我做了一些检查后,给出的结论是必须住院保胎。在我反复询问是不是要早产了,如果是早产,就申请剖腹。但张廷鲜的答复是:不足月的胎儿不给剖腹,只能保胎,并强调保胎对胎儿不会有任何影响。为了胎儿的安全,我只好办理了入院手续,并开始输注一种叫硫酸镁的保胎药。大概是上午10点开始输液,当输上该药物不久,就感觉头晕,眼花、胸闷,口干等症状,并多次询问医生原因,医生均说这是该药物正常反应。输液过程一直到晚上。可是,到了8月20日凌晨1点多,胸闷,口干等症状仍然没有减轻,感觉实在无法忍受了,便去找值班医生,值班医生拿来一个测胎心的仪器,测了几下,放下仪器就出去了,大概过了40多分钟才回来,又拿起仪器测了很久,感觉是没有测到胎心,这时另一名值班医生过来了,也测了很久,怀疑是仪器出了问题,拿着仪器出去了,过了10多分钟,又另外拿来一台仪器,好象还是没有测到胎心,拿着仪器就出去了。大概过了30多分钟,通知去作B超检查,这时,被告知胎儿已停止心跳,已经死于腹中。对于突如其来的事故,让我顿时几乎崩溃,简直不敢相信这是事实。更让我不能理解的是医院为了推卸责任,给出的死亡原因系胎儿脐带绕颈,这简直是太荒唐了,完全就是在推卸责任。因为我在19日入院B检查时根本就没有任何脐带绕颈迹象,而入院后不到15个小时时间,就出现脐带绕颈而死亡。 我认为,医院对此事故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理由是: 1、张廷鲜医生在没有对病情作全面检查的情况下,就错误的使用硫酸镁保胎药。我在入院检查时,张廷鲜医生没有对我进行血清检查(这应该是诊断病情的基本检查项目,就象使用青霉素前必须做皮试一样谁都明白的道理。而且该医院也是有能力有要求做此项检查的,有8月20日血清检查报告作证),而是在胎儿已经死亡后,8月20日才作血清检查,这就是张廷鲜错误诊断错误用药造成胎儿死亡的真正原因。 2、医院在输注硫酸镁时,没有严格按照硫酸镁的使用注意事项进行相关检查和过程监护,造成病人一直处于头晕,眼花、胸闷,口干等状态而未得到及时处理。 硫酸镁说明书注意事项中明确要求:1、应用硫酸镁注射液前须查肾功能,如肾功能不全应慎用,用药量应减少, 2、有心肌损害、心脏传导阻滞时应慎用或不用。 3、每次用药前和用药过程中,定时做膝腱反射检查,测定呼吸次数,观察排尿量,抽血查血镁浓度职出现膝腱反射明显减弱或消失,或呼吸次数每分钟少于14~16次,每小时尿量少于25~30ml或24小时少于600ml,应及时停药。 4、用药过程中突然出现胸闷、胸痛、呼吸急促,应及时听诊,必要时胸部X线摄片,以便及早发现肺水肿。 5、如出现急性镁中毒现象,可用钙剂静注解救,常用的为10%葡萄溏酸钙注射液10ml缓慢注射。 6、保胎治疗时,不宜与肾上腺素β受体激动药,如利托君(ritodrine)同时使用,否则容易引起心血管的不良反应。医院在8月19日下午5:40执行滴注硫酸镁前和过程中,均未作定时做膝腱 反射检查,测定呼吸次数,观察排尿量等检查。(见体温表),也没有任何医生来听诊。 3、医院在输注硫酸镁时,在病人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也没有及时停药。8月19日晚,在病人出现胸闷,口干等症状时,医院未能及时处理,值班护士拖延时间近3个小时,接诊医生张廷鲜电话关机,直到8月20日7点多才联系上。 针对此事故,广汉市妇幼保健院院长徐观政,为了推卸责任,坚决否认医院方存在过错,认为整个过程,医院都是按照医院的各项制度在执行的,不存在任何违规行为。对我提出的死亡原因的质疑,徐观政院长的回答是医学上脐带绕颈而死亡的例子很多。对我提出入院时的漏诊误诊和过程监护的质疑,徐观政院长的回答是我们已经通过我们医院的专家对病人的病历进行了讨论,认为医院没有违反医疗规章制度。同时,当时的接诊医生张廷鲜在处理本事故过程中,一直没有露面,也没有给我任何合理的解释。如此的理由,我认为,根本没有对我所提出的质疑进行正面回答,我要求院方对此事故承担责任,并作相应经济赔偿。 我一定要为我的未出世的女儿讨个公道,也希望热心的朋友给我指点指点。为了不让更多的老百姓再承受失去亲人的痛苦,也希望那些准妈妈,准爸爸们,一定不要象我一样,选错了医院(广汉市妇幼保健院),造成终身遗憾和痛苦。 病人家属 卿先生 电话:15298029812 广汉市妇幼保健院院长徐观政电话:13778276613,广汉市妇幼保健院医务科电话:08385303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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