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泽特 发表于 2010-11-21 21:31:20

还敢去凤凰,真是作贱自己---5月10日 荆州游客在凤凰遭百人围殴

凤凰再爆事件--5月10日 荆州游客在凤凰遭百人围殴 闹事者围住派出所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 李凌云 杨小月)“荆州游客在凤凰被打,伤者被滞留派出所几天,天理何在!”
今天(10)日下午,在本网九龙渊社区本地热点论坛里,出现了一则“荆州某旅行社致电省旅游局的情况说明”帖子。

附原帖:
湖北省旅游局:
我社组织成峰(化名)等12名游客参加凤凰汽车三日游,游览时间为2009年5月8日5---5月10日,游览景点为凤凰九景和苗人谷,全陪导游为圆圆(化名)。
5月9日下午六点多钟游客在沱江边(古城旁)徒步旅游,一辆人力三轮车在游客身后快速行驶,我社游客成峰躲闪不及,胳膊被撞伤,成峰上前拉住三轮车说“你撞了人,不准走”,三轮车车夫和游客发生言语上的冲突,三轮车车夫动手殴打成峰,全陪上前将双方拉开,同时拨打110报警,几分钟后来了40多人,将成峰围住殴打,又过了几分钟又来了20多人,再次将成峰围住殴打,又过了几分钟又来了20多人,又将成峰围住殴打,直到110*到来才停止殴打。110*将双方当事人带到凤凰沱江派出所,对方100多人围住派出所要殴打游客成峰,派出所以要保护游客安全为由,将游客成峰等4人留置一夜。
5月10日早上成峰感到身体极度不适,将成峰带到医院,初步诊断为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右边第7根肋骨骨裂,需4天后才能确诊。现又将4人留置在派出所。
出于安全考虑,我社剩余10名游客在车上渡过了一夜,司机不得不随时转移地方,且有车辆在跟踪游客的旅游车。
现在对方要求成峰赔偿人民币伍万元(50000元),试问我社游客被打,还要赔偿对方,天理何在呀!
我社恳请湖北省旅游局出面协调解决此次事件,要求凤凰县沱江派出所马上释放游客和导游,并护送他们安全离开湘西。要求凤凰县公正、合理解决此次事件,给游客一个合理的解释,并赔偿损失和医药费。

荆州市教育旅行社有限公司
2009-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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