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泽特 发表于 2010-11-28 07:40:50

民国初年,人的思想还是落后守旧,妇女还是不敢进理发店理发。这时就出现了一个新的理发行当,司务全是广东、扬州、苏州、上海的妇人,大家叫她们“梳头婆”。这些人原是在大都市替富宦家的太太、少奶奶、小姐梳妆打扮,有的曾为名妓梳妆。
由于理发业的日益兴旺,逐渐形成了一些规矩。
一是理发标志。除在大门上面安装霓虹灯招牌之外还在门上竖立一根红、白、蓝三色相间的旋转灯柱,十分醒目。夜间发出耀眼灯光。据说这规矩也是从国外传入的。
二是小理发店和剃头担子,背剃头箱的发明了“罗祖帮”的通用隐语,用牛、月、汪、则、中、辰、星、张、崖、足代替一至十的数字。如同行问你:“你今天搞个好多把头?”如答:“月中把。”即是二元五角。或答:“则的几。”即是四元多钱等。
三是因受到理发厅、美容院冲击,特别是背箱子的剃头匠在城市难于求生,便去偏僻乡镇串农村求生活,有的专搞“单看耳”和推拿舒筋端打。到了一个地方向同行拿言语,依照罗祖帮规矩欢迎做三天维持生活。
到了抗日战争中期,美国、苏联、英国同盟军军事人员来到成都、重庆、昆明、桂林、西安、兰州等大后方城市,理发行业更是日新月异地发展起来:电动磨面、吹风、理发、烫发、染发,发明“飞机头”型、“空中堡垒”型、“大小香蕉卷”型、“大小波浪”型、“骑士”型、“好莱坞明星”型、“出水芙蓉”型等新发式随处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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