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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案竟然如此违法—张远洋案宣判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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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1 16:3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张远洋案:
http://www.baidu.com/s?wd=%D5%C5%D4%B6%D1%F3%B0%B8
徐英老人的博客:
http://blog.163.com/jiujiulaoren@126/

以下转自徐英老人博客:

6月9日东城法院突然通知我外孙张远洋6月11日要再次开庭,但孩子的律师早已订好6月10日出差的车票,法院不知从何得知这个消息,成功的打了时间差;孩子的母亲王艳辉作为第二辩护人,从5月8日起就被东城法院拘留,期满了也不放人,一直关到现在。法院这种做法等于变相剥夺了我外孙的辩护权。

主审法官孙宇红在6月9日说此案公开审理,可以旁听。我担心东城法院趁孩子的父母和大姨都被关进看守所的时候刁难我外孙,就在11日上午和我老伴还有几位好心人一起到了法院准备旁听。当我们到了法院后,审判长孙宇红和审判员宋晓鹏却突然改口,说旁听席都被坐满了,我们这边只能进一个人。

当我外孙进入法庭后发现旁听席上只坐了两三个人,就问孙宇红为什么在楼下的时候骗我们旁听席已经坐满了,不让家属旁听,孙宇红却恶狠狠的说了一句这与本案无关就不许张远洋再接着说了。

法律规定被告人享有最后陈述的权利,但孙宇红却说判决早就写好了,最后陈述已经不再重要。当我外孙最后陈述时,孙宇红和宋晓鹏不但多次打断,还不许他讲事实和证据。我外孙问她这个案子都是围绕事实和证据进行的,怎么能避开事实和证据不谈?但孙宇红却拒绝让我外孙继续发言。

法律规定若犯罪行为不存在,就不需审理民事赔偿。但东城法院少年庭为了掩盖他们超审限不结案的违法行为,执意要审理所谓的“被害人”杜燕平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杜燕平谎称她被张远洋推了个屁股蹲,造成横突骨折,但她所谓的治疗费却只有一百块,而她却以这100块的收据要我外孙赔偿她近10万元。法院不仅支持了她的起诉,甚至不许我外孙念他准备好的民事答辩状。

经过开庭7次、近8个月的审理,张远洋没有犯罪的事实已经非常清楚,但东城法院少年庭迟迟不下无罪判决,而是特意选择了今天孩子独自出庭时宣判,不但派了4名法警进入法庭紧跟着我外孙,还特意派了8名法警看着我,不许我有任何行动。孙宇红无视确凿的无罪证据,硬是把“故意伤害”这个罪名扣到了张远洋的头上。

现在回想在审判期间少年庭庭长岳慧青、审判长孙宇红和副院长王波曾经多次找我们家谈话;他们曾说我们一家都是搞自然科学的,1+1都等于2,但东城法院少年庭办案可不等于2;在几个月前就告诉我们判决已经写好;岳慧青庭长还威胁我们就算我们最后把这场官司告赢了,时间上也要让我们输;公诉人刘迎迎也在孩子的父母被关起来的当天说要让我们家“雪上加霜”。

如今看来事实已经验证了他们所说的话。法院确实早在几个月前就已经把判决写好,只是迟迟不下,非要把孩子的父母和大姨关押起来再判我外孙有罪;而且法院经过多次无故的审限延期,硬生生把我外孙的学业拖垮。至今孩子的父亲张金昌、母亲王艳辉和大姨王晓钟还在看守所,已经一个多月了,还没有任何放人的意思。期间看守所的警察曾经给我们打过一次电话,说我的二女儿王艳辉在看守所内心脏病发作,已经被送到了公安医院抢救,但之后杳无音信。现在我们家不仅仅是刘迎迎所说的雪上加霜,而是遭遇了一场浩劫。恳请大家关注此案,救救我们一家!!!
︺这 个 世 界 太 混 乱 、 ︺很 多 人 太 混 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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