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票涨价背后的“畸形价值观”
门票“涨价潮”背后,是对旅游资源公益性认识的缺失,折射出旅游开发中的“畸形价值观”申报世界遗产、整修古镇大庙、197万元的星级公厕、22个部门的运行成本……这些,让南岳大庙门票的涨价,成了“板上钉钉”。
旅游景点“涨”声一片,都有如出一辙的理由:“三孔”景区涨价,源于“需要资金进行遗产保护”;“中国丹霞”列入世遗名录,广东丹霞山就传出“或将涨价”传闻。
然而,这些并不能成为门票涨价的充分条件。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游览参观点,制定和调整门票价格“应充分考虑群众消费水平”,“不能片面强调经济利益”。门票并不单纯是“经营”问题,而应看做一种管理手段,为的是保护文物、维护环境、提供服务。
对门票的认识,也是对风景名胜的认识。大山大河、古寺仙观,或为自然馈赠,或为先祖遗存,所有权属国家,使用权属公众,人人都有登临览胜、寻幽探秘的权利。风景名胜不只是商品,公益性、公共性才是其本质属性。
建立在大手笔申遗活动、大额度“专项开支”、高成本运营费用之上的涨价,已经让门票远远越过了本义。而背后,正是对旅游资源“公益性”认识的缺失,折射出旅游开发中的“畸形价值观”。
一方面,旅游景点的管理体制仍不清晰。在“市场化”旗号之下,一些地方“卖山卖水卖风景”,出售或转让风景名胜区的经营权。政府“大撒把”,成为“甩手掌柜”;而企业或承包人,则追求利益最大化,重开发、轻保护,少投入、多产出。这样,提高门票就势不可免,消费者将最终为涨价埋单。
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运营的风景名胜,成了当地财政的“摇钱树”。不管是不计成本拆了建、建了拆的申遗,还是此起彼伏的名人故里之争;不管是斥巨资打造人造景观,还是名目繁多创意雷同的各种“节庆”,都体现出对旅游经济的饥渴。可以想见,在这种发展冲动、政绩冲动之下,手头已有的“肥肉”会遭遇怎样的涸泽而渔,更遑论保证其公益性了。
无论政府运营,还是市场运作,都无法改变风景名胜的公益性、公共性。即使旅游资源是摇钱树,政府也只是管理者;即使风景名胜被市场化,政府管理、保护的责任也不能丢。如果把公共资源的垄断经营权当做创收手段,则更是与民争利,背离公共服务的本义。从这个角度说,无论是申遗、整修,还是修建公共设施、发放员工工资,都不应通过门票完全转嫁给消费者。
南岳大庙的涨价,肯定不会是“涨价大战”的终点。当前最需要的,是理顺各种旅游景点的管理属性,市场的归市场,公共的归公共;从法律上确立公益性景区保护管理单位的性质和任务,规范公益性旅游资源的商业开发,制定公益性参观游览场所门票调控政策,让中华儿女共享秀美山川。
来源:中国民事执行网 责编: 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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